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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师范学院 史翠峰 三等奖
[摘要] 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制度》将全面实施,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引起巨变,高校财务部门必须积极面对、主动作为,迎接全新挑战。本文以“固定资产”为切入点,就政府会计改革下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管理的变革进行了探讨,并对高校“固定资产”实施新制度改革提出相关建议,以更好地适应、实施、贯彻和落实新制度。
[关键词] 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原有的会计制度已不符合当今社会多领域发展的要求,会计制度进行全面深化改革成为必然。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制度》将全面实施,重构“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的会计核算模式,实现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平行记账,这诸多变化对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也引起了翻天覆地的变革。高等学校要积极面对、主动作为,立足全局、抓好细节,及时调整会计制度,顺应创新会计制度改革对财务管理带来的变革。
固定资产是高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计量资产价值,正确核算费用支出,科学进行资产管理,才能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下,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均发生巨大变革,也对高校财务提出更高要求。
一.政府会计制度变革总要求
现行高校会计体系采用收付实现制,主要以提供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决算报告为目的,无法准确、完整反映单位资产负债“家底”,以及政府的运行成本等情况,难以满足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新政府会计制度针对现行会计核算标准的缺陷进行变革,满足了2014年《预算法》的新要求。
“预算会计”侧重预算的执行进度以及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财务会计”遵循收入费用配比的原则,侧重成本费用核算,强化资金运营、现金流量的管理,突出了管理职能和资金绩效。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下,高校财务随之发生巨大变化。
新制度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扩大了资产负债核算范围,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特别是重构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双重核算模式要求在同一核算体系中同时完成“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核算,前者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采用“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三个要素,相关数据为编制《部门决算报表》提供依据和支持;后者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采用“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要素,为编制相关财务报告,如《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提供数据支撑。两种核算方式有机结合,在“双基础”下实现对“3+5”会计要素的“双分录”“双核算”,更加科学全面的反映单位的财务信息,为宏观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二.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变革
在传统的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购置按照原始价值直接列入支出,并通过固定基金进行计算,这种方法不能有效反映高校当期应负担的固定资产成本支出,也不能有效反映实际固定资产的价值。在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计量、累计折旧计提、当期费用分摊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更加合理准确,对高校资产核算更加有利。下面将固定资产在《政府会计制度》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下的会计核算及核算差异进行了具体比较。
1.固定资产购置
(改革前)
借:教育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改革后)
财务会计
借:固定资产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预算收入/资金结余
2.固定资产折旧
(改革前)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改革后)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累计折旧
3.固定资产处置
(改革前)
借:待处置资产损益———处置资产价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益———处置资产价值
(改革后)
财务会计
借:资产处置费用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预算会计
借:其他费用
贷:资金结存
4.处置产生的收入
(改革前)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置资产损益———处置净收入
(改革后)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款
5.处置产生的费用
(改革前)
借:待处置资产损益———处置净收入
贷:银行存款
(改革后)
财务会计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银行存款
预算会计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下,调整优化预算会计功能,强化财务会计功能,对固定资产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费用支出、按期计提折旧,对于科学编制财务报告、准确反映高校财务状况和运行成本等情况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固定资产管理变革
1.“放管服”背景。高校在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治理、监督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放管服”改革,提高管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提升服务便利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自我规制能力。同时,高校要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接受全方位、多角度监管。
2.加强成本核算。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高校各类收支需按照配比原则进行核算,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归集,固定资产核算、累计折旧计提等也随之变化,不归属于当期业务活动的支出不得列为当期费用,从而使各类支出在会计期间的归集和反映更为规范,高校运行成本和履职成本的核算更为精确。
3.财务信息公开。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高校财务报告体系要求全面反映资产负债情况、营运资金及流量等情况,真实反映高校的财务运行状况及成长能力,对外公开财务信息成为必须。与此相适应,高校固定资产情况、资产采购信息也按要求公开,大大加大了会计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了高校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强化了阳光财务力度,有助于高校进一步规范财务活动、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完善财务管控战略。
4.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新制度下的“3+5”会计要素“双基础”、“双核算”体系将对高校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的完善和实施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政府会计新制度下,高校要以强化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管理为抓手,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加强监督,规范各项经济活动,从源头上防范财务风险,将“管理有章可循、购置手续完备、保管责任到人、处置遵守程序”的要求贯穿于固定资产管理全过程。
5.绩效管理要求。政府会计新制度下,高校要将绩效管理纳入到预算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高校在固定资产绩效管理中,要从质量目标、产出目标、数量目标、效益目标等几个方面设立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编制的目标性、预算执行的监控性,通过绩效管理和评价,不断提升管理效能,使资产配置管理更为科学。
四、贯彻新法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会计制度改革给高校的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如何贯彻、实施、落实、执行好新制度是高校财务工作面临的新挑战。高校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学习上积极作为,多种渠道、多方式、多手段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在行动上重在落实,明确工作职责、梳理工作流程、加强事中监督与事后评价,确保改革能平稳推进并顺利实施。
(二)加强人员培训,促进人员转型创新
新制度实施,高校财务人员面临全新挑战和艰巨任务。首先,财务人员需要在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上有较高的提升,加强对新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深刻理解“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之间的区别和关联,充分掌握“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下的“3+5”会计要素平行记账的核算方式,不断优化理论结构、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履职素质。其次,高校财务人员需要在意识和角色上实现根本转变,由原先的记录、核算、服务人员向决策、规划、管理人员转型,需将业务和财务融合贯通,向管理会计、业务会计、战略会计等方向创新升级。
(三)完善信息化建设,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随着新制度的推进与实施,高校财务信息系统不仅需要满足预算、收支、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需求,而且需要满足成本核算、精细化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内涵建设的需求。完善信息化建设,由财务信息系统为高校规划、战略、绩效等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实现业务与财务、战略与财务的高度、有效融合,带动高校的内部控制建设、提升高校的治理能力,为高校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政府新会计制度改革对高校财务管理、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均有积极影响,高校要不断改革和创新财务管理水平,使政府会计制度健康顺利的推行,推动我国政府会计事业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