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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公立医院坏账业务应注意三点

 “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 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和 公益二类的单位性质,决定了公立医院在 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要在坚持把公益性 放在首位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坏账的 发生,轻者会造成资产损失,重者可能会 影响到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因此,实务 中公立医院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坏 账业务进行管控与核算。
明确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是管控与核算坏账业务的基础
《政府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事业单位 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主要包括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但并 非所有的应收款项均可计提坏账准备,比 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活动所形成的 应收款项不可计提坏账准备。这是新修 订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100号)所规定的:事业单位 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处置收入属于国家 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 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所取得的 收入上缴财;当发生坏账时可以经报批直 接核销。除国有资产处置活动之外,事业 单位开展的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形 成的应收款项应计提坏账准备,因为该类 收入不实行“两条线管理”且不需要上缴 财政,所以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应收款项的 实际情况选择并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 法,在年度终了时通过检查对预计不能收 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进行核销。另外,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存在 无法收回的情况,则应先将其转为“其他 应收款”后再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公立医院对坏账进行确认与核算,应 当在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财政部 《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 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下 称《医院补充规定》)。《医院补充规定》明 确:医院应当对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以 外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提取 坏账准备。也就是说,对医院因业务活动 而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项以 及收回后不需要上缴财政的应收款项,均
应按确定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正确选择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是管控与核算坏账业务的前提
《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了应收款项余 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 坏账准备的方法。各医院应根据自身业 务特点以及应收款项的形成等具体情况 从中确定一种或几种方法用于坏账业务 的核算。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一经确定, 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则应按照规定 程序报经批准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 说明。 二是关于个别认定法的运用:如果应 收款项不多,采用个别认定法比较简单, 只要有证据证明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者 不能全部收回即可确认为坏账;如果应收 款项较多,那么个别认定法也可与其他坏 账准备计提方法共同使用。 比如使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或账 龄分析法等共同计提坏账准备时,如果某 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与其他各项应收款 项存在明显的差别,那么该应收款项如果 按照与其他应收款项同样的方法计提坏账 准备,将无法真实地反映其可收回金额。 这时就要对该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 定法计提坏账准备,不过该应收款项应从 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 剔除。 如果公立医院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 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那么当期应补提或 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期 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按照期末应 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 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 额(或+“坏账准备”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准确确认与核算坏账是管控 与核算坏账业务的关键
公立医院应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和 《医院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首先准确计 提坏账准备;其次当发生坏账时应及时进 行会计处理;再次对于核销的应收款项应 当在备查簿中予以保留登记,待以后会计 期间收回时再进行注销登记。 (一)坏账的确认。公立医院应当于
每年年末,对应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 回性,当发现不能收回的迹象时应及时对 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计 提坏账准备并确认坏账损失。 其中,不能收回的迹象一般应通过以 下方面加以判断:(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 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偿债后确实不能 收回;(2)因债务单位撤销、资不抵债或资 金流量严重不足确定不能收回;(3)因发 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债务单位停产 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确定不能收 回;(4)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 过3年,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等等。在实 务中,财务人员应凭职业经验判断应收款 项是否存在上述迹象,只要取得上述迹象 之一的证据时就可以确认为坏账。 (二)坏账业务相关账户的设置。为 了便于对坏账业务的核算,公立医院首先 应对因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所形成的应收 款项分别设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和“预付账款”等账户。 其中,对于“应收账款”总账科目至少 应设置以下3个明细科目: “应收账款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用于核 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在院病人 收取的医疗款,该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科目,用于核 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医疗保险 机构、门急诊病人、出院病人等收取的医 疗款;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科 目,用于核算是医院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 款、应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应收账款,如 医院因提供科研教学等服务、按合同或协 议约定应向接受服务单位收取的款等。
医院应当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并在该科 目下设置两个明细科目。 其中“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科目对应医院按规定对“应收账款 ——应收医疗款”“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账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科目对应医院按规 定对除“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账款” 以外的其他应收或预付款项提取的坏账 准备。 (三)坏账业务的核算。对于公立医 院应在会计期末采用备抵法计提的坏账 准备:首先应当根据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 备数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坏账 准备”科目;其次根据应收款项不能收回 迹象的证据及其无法收回的金额报经批 准后,借记 “坏账准备”科目,贷记 “应收账 款” “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对已核销的应 收款项在以后期间又收回时进行平行记 账,财务会计分录为:借记“应收账款”或 “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 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 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同时根 据收回金额编制预算会计分录:借记 “资金 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 款结转余——年初余额调整”科目。 【例1】2019年3月,某医院应收款项 发生坏账损失8000元,其中:应收甲公司 租赁费6000元,应收已出院病人乙欠费 2000元,经批准应作为坏账处理。 借: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 80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6000 ——病人乙 2000 【例2】2019年末,某医院“应收账款” 科目借方余额为8000万元(其中含应收 在院病人医疗款500万元), “其他应收 款”科目借方余额为800万元(收回后均 不需上缴财政), “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 额300万元,其中“坏账准备——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268万元。该 医院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估计坏 账损失,经分析发生坏账的可能性, “应收 账款”按5%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按2%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12月31日, 确认应收医疗款中出院病人丙欠费发生 坏账3万元。2020年3月6日收到病人丙 通过支付宝转来的上年度已转销的坏账 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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