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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营改增”对高校财务核算的影响分析

  吉首大学财务处/张 莉

一、“营改增”的定义及对高校收入项目的影响

1.“营改增”的定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联合出台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营改增”试点方案。李克强总理于2013年12月4日主持召开座谈会,宣布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部推行“营改增”工作。自从,高校的“营改增”工作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营改增”就是将以前针对商品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的方式,改变为将商品和服务一起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对“服务”不再征收营业税,同时降低增值税税率。“营改增”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减少重复纳税,形成良性循环,“营改增”归根结底是一项减税的政策。

2.“营改增”对高校收入项目的影响。

高校的收入分为财政拨款、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拨款和教育事业收入属于免税收入。高校校科研事业收入分为两大类,校内科研和校外科研,其中校外科研又分为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校内科研是高校利用财政拨款对校内教师和学生进行科研项目研究的资助;纵向课题是由国家、部、厅、市等直接下达的科研项目,国家财政直接拨款的课题研究;横向课题由非直接来自政府部门的拨款,而是高校与企事业单位进行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服务性项目。一般来说,纵向课题不会涉及税收问题,因为财政拨款属于免税收入。而高校的横向课题研究则涉及核算模式和税收的变化。

二、“营改增”对高校涉税管理

1.“营改增”对高校税收的涉税管理。“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大多数高校将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开具的省属国家税务局通用的机打发票,其进项税额不给予抵扣。若有的高校属于一般纳税人,其应税税率为6%,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营改增”对高校税收涉税项目的管理。高校签订合同以及装订的会计账本等,需缴纳相应的印花税,高校提供的有关服务也需要缴纳一定的营业税及附加,此外,还会涉及到土地、耕地占用、土地增值、房产等税收项目,在“营改增”之后,原来这些税收项目需要负担的营业税及附加税款,高校就不需要再缴纳了。

3.“营改增”对高校科研活动的涉税管理。社会对高校横向课题研究的需求量日益增大,实行“营改增”以后,高校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在规定范围内虽然呈现出减少的趋势,但小规模纳税人的高校因为无法开具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合作方因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愿意与其建立合作关系,从而导致大量的科研项目无法引进。而属于一般纳税人的高校,又因进项税额的抵扣额度无法确定,税负大小存在不确定性,造成科研人员有可能要负担增加的税负,使得科研人员不愿意主动引进科研项目,从而对高校科研活动造成影响。
4.“营改增”对高校票据开具的管理。“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增值税税控系统更加严格和规范,由于高校在对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时,不能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对高校增值税的缴纳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若高校作为一般纳税人,则要着重对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与财务报销时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管理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要严格执行预算,争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报销,配合财务人员完成有关税金的抵扣工作。

三、“营改增”政策下优化高校税收的对策

1.合理选择身份。实行“营改增”以后,高校能够自主选择缴纳增值税的身份。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则财务报账工作量变化不大,计算纳税的方式也不难,会计核算没有太大影响。所以高校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虽然纳税额会有所降低,但因不能开具专用的增值税发票,所以不能抵扣合作方的进项税额,会对高校科研活动造成一定影响,不利引进科研项目。如果选择一般纳税人的身份,高校就可以开具专用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财务核算工作量会增大,计算进项税额较难核定。一般纳税人实际上可以将研发服务中的支出进行抵扣,如果对税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实际税负可能还会降低。但如果不能合理计算抵扣项,基础工作不扎实,实际税负也有可能增高,从而导致高校税负具有不确定性。综上所述,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对税负的分析与研究后,再予以合理选择。高校的税率有所下降,其税负也明显的减少。

2.规范使用税收优惠政策。高校应有效应对“营改增”政策的影响,除了对自身的财务管理进行优化,同时还应对“营改增”的优惠政策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以合理利用“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营改增”优惠政策有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等方面经济活动的可以免征增值税,那么,高校就可以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通过合理运用这些优惠政策以减少高校的经济支出。高校应对本校中能够享受到免税优惠政策方面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将能够免税的项目及时提交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加盖合同认定专用章后,报给主管国税机关,凭技术合同等相关资料,办理免税备案之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开具规范性发票和确保使用有效性。高校应根据政策规定的要求对增值税发票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保证发票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于可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要加大审核力度,保证能够用于进项税额抵扣,以便有效降低高校的实际税负。

4.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高校应及时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从会计、出纳到资产管理部门等财务人员都应当接受专业化的培训,及时学习和把握新政策,加快对新型税务政策的研究,以便更好的应对“营改增”的优惠政策,尽快适应高校所面临的税务征收新政策要求的变化,为高校税务管理提供有效保障。“营改增”政策是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高校作为我国经济产业结构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努力适应“营改增”的财税制度,尽量降低改革成本,为高校发展提供支持,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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