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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师生满意为宗旨将财务“放管服”改革落实落细落小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 邓 琼

2017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以下简称《意见》),针对经费使用、监管服务等方面改革任务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以来,湘潭大学深入落实《意见》精神,以师生满意为宗旨,创新管理机制、优化服务环境,将高校财务“放管服”改革“落实落细落小”。

一、创新预算管理,实行预算编制分大类、预算执行按科目的运行机制
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为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到实效,学校以创新预算管理为起点,切实优化预算运行机制。在预算编制中,进一步规范学校预算项目分类,将各单位经费分为基本运行经费、基本业务经费、专项业务经费,不同类别经费采用不同的预算编制方式。一是基本运行经费沿用定额标准计算,根据学校财力紧缺程度动态调整定额,并逐步推行办公用房资源占用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成本分担机制。二是基本业务经费简化编制,实行分大类预算,由院系(部门)根据业务规律划分大类,结合本单位工作重点,在大类内自主统筹安排使用各项经费,增强院系办学自主权和办学活力。三是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安排充分考虑到学校实际财力情况,分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排序,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在不改变项目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在批准的预算限额内自主统筹使用项目资金,切实扩大院系经费使用统筹权。

在预算执行中,通过厘清职能部门与教学院系对支出事项的责任划分,建立审批权限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支出审批制度。具体操作当中,首先,逐项落实支出审批事项的政策依据,取消没有政策依据、或者依据不充分的审批;其次,分级次、类别清理审批事项,解决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业务部门与教学院系之间的重复审批问题;再次,优化审批方式,将以财经政策合规性审查为主的审批事项,通过技术手段固化到财务管理系统当中,实现审批的自动控制,从而减少审核环节,简化审批手续。例如将经济科目通过明细分项预算编制固化到预算系统,通过预算系统与核算系统对接,精准控制“其他工资费用”“咨询费用”“劳务费用”“交通费用”等敏感费用的开支,并通过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简化审批流程。

二、赋予科研经费管理更大自主权,增加科研人员获得感

为解决饱受科研人员诟病的“管得太死”等问题,学校一是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根据中央50号文件精神,近年来学校系统修订并出台《湘潭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湘潭大学野外科研出差费用报销实施细则》等6个文件,建立了科学完备、权责明确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有效保障了经费使用的合规合法。二是下放科研经费管理权限。首先是将预算调整审批权限全面放开,让项目负责人具有完全自主权,并严格规定科研部门受理审批时限,随时受理调整。其次对间接费用比例进行了调整,如自科经费学院占10%,课题组占75%,课题组的间接费用全部为项目组绩效,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分配。再次横向项目按合同执行,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全部作为课题组绩效。三是简化科研审批流程。对于个人科研经费,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落实项目负责人管理经费的主体责任;对于存量科研经费,重新编制预算,对于新增科研经费,要求全部编制预算,实现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全覆盖,确保预算精准执行,并切实简化审批流程,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

针对把“科研人员逼成会计”等问题,学校找准反向,2017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始实施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着力提升科研服务水平。为保证制度落到实效,一是克服实施当中既缺专门资金支持也无专职人员供给的实际情况,从财务、人事、科技、社科、院系等多个口径分别给予政策支持,支持院系、项目组配备专职科研财务助理人员。二是全面提升助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学校财务联合科技、社科等部门分期开展业务集中培训,系统讲解科研预算编制、报账基础知识、结题结项等科研经费管理的具体业务;同时建立了学习QQ群,划分班组,由班主任老师布置作业、批阅作业线上学习,巩固学习成效。三是精简材料、加强宣传。学校正在编发《湘潭大学自然科学项目财务报账参考手册》《湘潭大学人文社科项目财务报账参考手册》,按照科研项目预算详细列明了报账需要提供的相关发票、清单、合同等必要材料,加强宣传引导,争取不让老师多跑一趟路。

三、“管、放结合”,积极开展制度创新

推进高校财务“放管服”改革,实现“管理思维”到“服务思维”的转化,就是要解放思想、跳出固化的传统思维定势,积极开展制度创新。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事权与财权的配置,2018年,学校以支出事项为核心,切实推进大额支出事项审批制度,建立“钱随事走、费随事转”的财务管理体制,严格事前审批、强化事后监管。在具体实施当中,对于一般支出事项,抬高分级审核上限,扩大审批权限,落实经费使用人员的主体责任;对于大额支出事项,要求事先办理事项审批手续,事后凭大额支出事项审批单及相关票证,由单位负责人直接签批报销。这一措施一是确保了领导对学校重大工作的掌控权,二是大大减少了签批手续。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的分配使用、提高支出事项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强化资金监管,2015年,学校实施《二级单位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构建二级单位“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的财务运行机制,并对重大经济事项实行“联合审批制”,加强二级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单位财务管理。

四、推进互联网+财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运行环境

提高财务信息化支撑能力,既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部关于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具体要求。近年来,依托“智慧校园”整体建设,学校已初步建成上下贯通、功能完备、体系齐全的内外部信息系统。改革以来,瞄准方向精准发力,以整体规划、资源整合、合理布局、开放高效为目标,努力开展信息系统建设的拓展和提升。在实践当中,一是注重加强顶层设计,重构内部信息系统格局,弱化核算系统的中心地位,强化以管理需求为导向的系统建设,构建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决策分析并驾齐驱的全生命周期信息体系。二是横向整合财务信息平台,形成以学生缴费、网上办公、实时查询、资讯发布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开辟一条全方位、一站式、多功能的互联网+服务渠道。三是充分挖掘服务需求,完善现有信息平台功能,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如持续建完善学生缴费平台,目前已实现线上运行微信公众号、网上银行、手机APP等多元平台,线下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银联刷卡、签约代扣、现金等多类结算工具,不留死角实现全天候、全地域、无障碍缴费。四是业财融合,跨部门协同管理,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实现全过程控制。将财务信息系统与教务管理系统、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系统、迎新管理系统、离校管理系统等对接,共享信息,消除信息“孤岛”,打通覆盖经济活动全过程信息通道。五是利用信息化手段解决“报账难”问题。按照“明细预算控制、事先授权经办、线上分类申报、线下汇总审批、审批流程提示、提交单据报销、短信告知进展”的思路,自主研发了符合我校校情的网络报账系统,该系统通过实施明细预算控制,确保预算精准执行;审批过程中根据经费性质提示逐步提示审批流程,不让老师跑冤枉路。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动能

打铁还需自身硬,“放管服”改革说到底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为建造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财务人才队伍,学校采取全方位措施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素质,目前已形成高级职称人才占比高、引领有力,中级职称占比大、动能充足的良好格局。在现有28名在职在岗财务人员中,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16人,硕士以上学历18人,其余皆为本科学历。

在抓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坚持每周一次政治业务学习不动摇,2018年全年共组织政治业务学习40余次。二是通过刚性轮岗制度实现跨科室跨业务之间的轮换,弱化科室之间业务冲突的对立感,财务人员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得到明显加强。三是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工作。学校财务每半年制定科级干部和骨干人才培训计划,优化人才知识结构,发挥业务尖兵作用。同时借力行业协会优秀师资,充分发挥会长单位、理事长单位、秘书长单位的优势,仅2018年,学校财务相继选派20余名优秀财务人员参加各级高质量培训班。四是借助实践活动,开展团队建设。如联系业务实际,举行“凭证装订大赛”等,表彰业务能手,加强会计基础建设工作;组织全体成员观看职业道德教育系列影片活动,培养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形成风清气正的财务文化。

2018年学校还承办了湖南省教育会计学会湘中片组新政府会计制度培训工作,30余所高校近170名财务审计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提升学校美誉度同时,促进了行业交流。

高校财务坚持“放管服改革”,唯有以师生满意为中心,坚持不懈将改革向纵深推进,才能真正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革以来,学校财务开展了大量工作实践,也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但离师生满意仍有差距。今后,将进一步在加强管理、提高服务上下功夫,将改革措施落实落细落小,做深做细做实每一项具体工作,持续释放改革红利,真正做到“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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