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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机构是全面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面预算的编制、 审核、控制、调整、分析、考评等工作。预算管理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一般可在预算 管理委员会下设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 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机构一般设在财务部门,其主任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分管 财会工作的副总经理)兼任,工作人员除了财务部门人员外,还应有计划、人力资源、 生产、销售、研发等业务部门人员参加。
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般是:
(1) 拟订企业各项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
(2) 拟订年度预算总目标分解方案及有关预算编制程序、方法的草案,报预算管理 委员会审定;
(3) 组织和指导各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4) 预审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初稿,进行综合平衡,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5) 汇总编制企业全面预算草案,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
(6) 跟踪、监控企业预算执行情况;
(7) 定期汇总、分析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 分析报告,为委员会进一步釆取行动拟订建议方案;
(8) 接受各预算单位的预算调整申请,根据企业预算管理制度进行审査,集中制定 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9) 协调解决企业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10) 提出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11) 组织开展对企业二级预算执行单位(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所属分(子)企 业等,下同)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提出考核结果和奖惩建议,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12) 预算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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