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免费论文 > 房地产建筑财务管理 > 房地产协会关于当前开展合作建房工作的建议

房地产协会关于当前开展合作建房工作的建议

 

 

图片

 

各地房协、各有关会员单位:

 

近来,部分城市发布了有关合作建房的文件,有地方房协和会员企业愿意积极参与,为了有序推进合作建房的工作,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就当前开展合作建房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一、建议目的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探索和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上发展合作建房的新模式。

 

二、合作建房范围

 

城乡居民合作建房,是指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宅基地或者其他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联合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装修装饰房屋,用于居住或者发展休闲农业、康体养老、旅游开发、民宿客栈等产业。

 

三、合作建房应遵循的原则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不侵占,农民利益不受损” 四条底线。

 

(二)严格参照村庄规划。坚持在规划范围内的农村集中居住点选址布局,积极开展全域土地整治,优化集体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引导农村居民向集中居住点集聚。

 

四、工作建议

 

(一)发挥政策引导,推进项目落地。

按照各地的相关政策,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制定政策实施细则。针对参与企业、单位、合作建房参与人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正确选择合作建房项目,并推动项目落地,做好项目的经验总结。

 

(二)整合行业资源,培育多元参与主体。

发挥各地房协的资源整合作用,推动房地产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和多元发展,引导有业务转型意愿的企业参与合作建房相关方面的研究与实施工作,并为转型企业做好政策引导、资源对接、研究、项目落地等服务。

 

(三)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城乡居民合作建房各方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中国房协拟与各地房协共同搭建合作建房项目服务平台,在中房网开设合作建房专区,提供合作建房项目信息服务。

 

(四)推动交流合作,凝聚行业发展共识。

中国房协注重与各地房协及合作建房专业机构广泛开展交流合作。

一是逐步建立合作建房从业人员课程标准和培训体系,为行业发展提供专业人才。

二是举办合作建房政策、市场等专题研讨活动,协助地方政府培育专业市场。

三是组织典型优秀合作建房案例调研考察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互动合作建房健康发展的经验。

 

(五)严守质量底线,提倡低碳节能。

在城乡居民合作建房的建设阶段,需严格参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执行,同时优先发展节能低碳建筑、装配式建筑,走新型建筑产业化道路,为系统推进绿色建造、智慧建造、工业化建造提供技术支持和可选择方案。

 

(六)开展课题研究,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配合住建部软科学课题项目《房地产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和多元发展过程中建立合作建房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征集城乡居民合作建房项目案例,研究课题将筛选优秀项目入选课题报告。

 

五、合作建房咨询联系方式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合作建房委员会

联系人:马宁

电话:010-57466867、13021162203(微信同号)

邮箱:maning@hererc.com

图片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