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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面试有关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安排,现将选拔面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笔试和材料评阅,确定120人进入面试,其中企业类60人,行政事业类60人(详细名单附后)。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1.企业类面试时间为8月28日(周日)上午8:30-12:30。请考生于7:40前签到候考。

2.行政事业类面试时间为8月28日(周日)下午13:30-17:30。请考生于12:40前签到候考。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诚信楼(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请考生从学院南门进入。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做好考前疫情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避免影响正常面试。

2.请考生下载打印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健康监测,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

3.考生在面试签到时须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北京健康宝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在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本人签字的《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从外地进京后务必在京进行核酸检测。

4.面试当日,除身份核验、面试及其他必要环节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并通告所在工作单位。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保障考生安全和健康,确保面试顺利实施,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面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并配合落实。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面试。如不能参加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务必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

2.面试当天将全程封闭,考生到达候考室时须上交手机、电脑等所有通讯工具并由工作人员统一存放。如发现私自携带通讯工具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违规记录纳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3.外地考生如有需要,可以提前一天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报到,食宿费用自行负担。详情请咨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李青(010-64505261)。


国管局财务管理司2022年8月19日


附件1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面试人员名单(企业类)
序号 报名序号 姓名
1 2021020011 相成
2 2021020050 刘伟龙
3 2021020060 仲光明
4 2021020067 刘钰辰
5 2021020078 张潇
6 2021020105 杨芳
7 2021020112 许泽民
8 2021020124 邸娜
9 2021020126 王淡森
10 2021020133 鲍来超
11 2021020167 周嘉莹
12 2021020215 刘霜叶
13 2021020276 张贵财
14 2021020349 王慧
15 2021020387 李平
16 2021020397 周冬君
17 2021020401 李明昊
18 2021020415 刘斌
19 2021020436 贾纬璇
20 2021020439 王洋
21 2021020440 薄玉秋
22 2021020442 刘方
23 2021020443 熊兰
24 2021020446 杨环宇
25 2021020495 唐红亮
26 2021020497 王隆隆
27 2021020516 王刚
28 2021020534 陈亚平
29 2021020538 黎云付
30 2021020547 李伟强
31 2021020550 李瑕
32 2021020557 赖建阳
33 2021020566 王慧
34 2021020579 杨华
35 2021020585 向颖佳
36 2021020586 唐永峰
37 2021020590 李晓
38 2021020624 徐源
39 2021020687 刘敏艺
40 2021020696 刘亚男
41 2021020714 邓哲非
42 2021020818 汪晓庆
43 2021020846 陈钊新
44 2021020869 杨霖
45 2021020897 汪华松
46 2021020929 郭振
47 2021020983 郭彩芬
48 2021021004 吴祥
49 2021021024 徐红霞
50 2021021037 尹月芹
51 2021021069 李超
52 2021021072 郑奕
53 2021021096 王怡雯
54 2021021099 邓钦
55 2021021100 黄少琳
56 2021021101 房梁
57 2021021120 宋志鹏
58 2021021125 林琼
59 2021021137 胡婧潇
60 2021021139 李图南


附件2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面试人员名单(行政事业类)
序号 报名序号 姓名
1 2021010005 柯思宇
2 2021010012 崔悦
3 2021010026 高小佳
4 2021010076 马占超
5 2021010079 侯晓金
6 2021010087 高珊珊
7 2021010094 田艳辉
8 2021010096 曹林琳
9 2021010098 刘瑞杰
10 2021010101 张小妮
11 2021010139 王慧
12 2021010150 盖志杰
13 2021010170 徐凯
14 2021010187 赵竹明
15 2021010191 龙翔凌
16 2021010203 彭沙
17 2021010210 逯毅瑾
18 2021010219 李彩霞
19 2021010258 王欣
20 2021010267 蒋萍
21 2021010324 俞东青
22 2021010337 张巧婷
23 2021010340 辜博谦
24 2021010341 张娜
25 2021010352 张思宁
26 2021010354 汪蚌午
27 2021010356 王大鹏
28 2021010368 任红艳
29 2021010371 杨茜
30 2021010434 赵金娃
31 2021010458 田小川
32 2021010459 唐洁
33 2021010464 祁萱
34 2021010491 唐福杰
35 2021010521 黄亿
36 2021010529 刘婷婷
37 2021010542 陈玭
38 2021010572 潘琮
39 2021010603 蒋晓洁
40 2021010680 汤婧
41 2021010731 赵文萍
42 2021010734 邹荣华
43 2021010764 周普
44 2021010778 崔媛媛
45 2021010780 王迟旦
46 2021010807 王玉英
47 2021010839 古甘霖
48 2021010856 刘晓薇
49 2021010904 张丛丛
50 2021010906 姚远
51 2021010917 曾芝红
52 2021010920 晏曦
53 2021010936 刘宁
54 2021010975 葛晓冬
55 2021011014 穆沐
56 2021011027 刘轩宇
57 2021011042 姜元勇
58 2021011105 王惠今
59 2021011127 陈盈
60 2021011130 任萍萍

 

附件3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面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面试安全平稳实施,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务必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属地及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备考期间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考生须下载打印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确认签字,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如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做核酸检测。备考期间请注意勤洗手,人员密集时/处请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至少1米),尽量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
三、面试当日,考生务必按时签到,预留足够时间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身份核验、面试及其他必要环节外,需全程佩戴口罩。
四、面试当日,考生现场体温查验应小于37.3℃,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北京健康宝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在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本人签字的《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从外地进京后务必在京进行核酸检测。
五、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六、提倡考生自行前往考场,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面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场。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4

 

疫情防控承诺书

 

(请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22828日携带此承诺书交予工作人员)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是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面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考试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并在考前7天内按要求测量体温。
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体温记录表中所记录的考前7天内体温均属实。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三、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自觉配合体温测量。
四、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1.考前7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2.考前7天内,是否在或到过北京以外地方?
□是,具体地址:                                 ///街道乡镇)
风险类别:□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否
3.考前7天内,是否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是□否
4.考前7天内,所住社区是否曾有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是□否
5.考前7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是□否。如是,请在口内划√。
症状:□发热 □寒战 □干咳 □咳痰 □鼻塞 □流涕 □咽痛
□头痛 □乏力 □头晕 □胸闷 □胸痛 □气促 □呼吸困难

□呕吐 □腹泻 □结膜充血 □恶心 □腹痛 □其他症状

6.体温记录表:

日期

体温

日期

体温

日期

体温

日期

体温

8月21日

 

8月22日

 

8月23日

 

8月24日

 

8月25日

 

8月26日

 

8月27日

     

 

如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20228     



来源:国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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