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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2024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已经开始准备了,考试条件试题评审流程有什么变化,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以下是高会考评最新资料。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省 属有关企业:
按照我省2023年高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3年度全省 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省行政区划内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 (含财会管理岗位),符合申报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职称评 审条件的人员。其中中央驻陕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由主管单 位委托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评审。达到国家退休年 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 参加评审。近2年内在本省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不满12个月的工作 人员不参加评审。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 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 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申报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 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按照要求完成近5年(2018年至2022年)的继续教育。
5.近5年(2018年至2022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二)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 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 职称后,从事与会计相关工作满5年。
2.专业技术理论条件
(1)精通会计专业理论,具有系统、扎实的实践功底,掌 握会计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与本职工作相联系,在会计及 相关领域有深入研究,能利用研究成果解决会计及相关专业工作 中重要或关键的问题。
(2)通晓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掌握现代 会计管理方法,能为本部门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服务。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任现职期间(2018-2022年)应具 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之一:
(1)连续担任大中型企业(或编制200人以上事业单位)总 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与财务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或合伙人 2年以上。
(2)连续担任大中型企业(或编制200人以上事业单位)会 计财务实务工作重要岗位主管,或大中型企业分支机构会计财务 实务工作负责人,或担任重要会计与财务专业服务项目负责人3年 以上。
(3)累计担任大中型企业(或编制200人以上事业单位)总 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与财务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或合伙人, 或会计财务实务工作重要岗位主管,或大中型企业分支机构会计 财务实务工作负责人,或担任重要会计与财务专业服务项目负责 人5年以上。
(4)在一般单位从事会计财务实务工作20年以上,且担任 会计及相关机构负责人10年以上。
4.专业技术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县以下
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具备下列 条件中的2项):
(1)在主持和参与经营管理决策、经济结构调整、制度体 系建设、全面风险管控、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效率效益、会计人 才队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2)主持(组织执行或拟定方案)大中型企业投融资、上 市、改制、并购、重组、清算等重大实务工作,或服务商业模式 创新、推动管理模式变革、推进管理技术升级等重要方面贡献突 出,取得显著成效。
(3)主持完成2项以上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1项 以上省部级重点会计专业课题研究,通过结项验收并完成成果转 化,在全国或全省行业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效果,得 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或指导、组织团队承担2项以上市级重 点会计专业课题研究,取得显著成果。
(4)承办3项以上重大审计、咨询项目,执业质量较高,得 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或对本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重 要贡献,取得行业公认的显著业绩。
(5)在具有CN和ISSN刊号的国内经济类学术期刊上,独著或 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专业论文3篇(不含手册、论文集、增刊、专 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其中在北京大学图书馆 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或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 心发布《CSSCI来源期刊目录》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不少于1篇。
(6) 独著或合著(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 值的会计专业著作(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专著或译著应在 20万字以上,合著本人应撰写10万字以上)。
(7) 获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入选财政部会计 准则、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或入选陕西省高端会计人 才培养工程,经考核合格毕业。
(三)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 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 计相关工作满2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 计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从事 与会计相关工作满10年。
先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取得规定学位、学历者,取得规 定学位、学历前后的会计师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省级)合格标 准,且在有效期内的会计人员,可申报参加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 资格评审。
2.专业技术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任现职期间(2018年至2022年) 应具备下列条件3项以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 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推进单位制度建设,负责或执笔拟定、修订的本单位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 理、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管理制度,经批准实施后效果明显。
(2)参与单位技术改造、投融资、上市改制、并购重组、 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会计标准变革等重大实务工作,提出专项 工作方案,或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模式变革、推进管理 技术升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提出实施落地方案,取得显著成 效。
(3)立足本职工作,承担单位内部培训,传播讲授会计管 理理论、财经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培养会计人才队伍。 围绕单位预算管理、增收节支、成本控制,管理会计工具应用、 提高绩效等方面,服务发展,推进变革,参与管理,作为第一撰 稿人,撰写2篇以上专题调查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单位采纳实 施后效果明显。
(4)在开展内部审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通过审 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提出重要的建设性意见,被单位采纳实施 后效果明显。
(5)主持或承担设市(区)以上单位批准的财务、会计方
面的科研课题,有创新或独到见解,其成果已通过鉴定,对实际 工作有指导意义。
(6) 提供会计服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大中型企业(或 编制200人以上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专项审计,管理咨询等项目3个以上。
(7) 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经济类学术刊物上 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2篇(独著,每篇2000字以上,不含在增刊、 专刊、特刊、论文集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或在公开出版的具 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类专著(教材)或译著中,本人撰写部分专 著、译著在3万字以上。
(四) 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
根据人社部有关要求,本次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 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 者。
2.任现职以来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 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 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 破格条件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15年,并具备正高级会计师条件专业技 术业绩成果条件4项以上,不受学历、资历限制,可破格申报正 高级会计师职称。
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10年,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并具备 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业绩成果条件4项以上,不受学历、资历限 制,可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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