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会计2001. 9
金融工具会计问题(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汤云为 宋德亮 李荣林
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的热门课题,尤其是在亚洲金融危机以后。在一次国际研讨会上,一位日本专家说,如果日本在十年以前就解决好了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席卷日本的那场金融危机也许是可以避免的。
金融工具是用于交换、结算、投资、融资的各种货币性手段。基本金融工具主要有现金、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等。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西方各国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动下,各种新的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出现。这些衍生金融工具大致有:外汇期货(1972年),股票期货(1973年),国库券期货、抵押债券期货(1975年),长期政府债券期货(1977年),场外货币期权(1979年),货币调换(1980年),股票指数期货、中期政府债券期货、银行存款单期货、欧洲美元期货、利率调换、长期政府债券期货合约期权(1981年),利率上限和下限期权。中期政府债券期货合约期权、货币期货合约期权、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期权(1983年),欧洲美元期权、调换期权、美元及市政债券指数期货(198年),平均期权、商品调换、长期债券期货和期权、复合期权(1987年),三月期欧洲马克期货、上限期权、欧洲货币单位期货、利率调换期货(1989年),股票指数调换(1990年),证券组合调换(1991年),特种调换(1992年)等。
所谓衍生金融工具,即其价值一般取决于另一种金融工具的价值或指数。无论是基本金融工具还是衍生金融工具,都已成为会计界关注的问题。基本金融工具虽然已经在报表中确认,但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难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当前市场状况的信息,缺乏足够的相关性。而衍生金融工具大多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披露也不充分,其风险更难揭示。20世纪90年代因操作衍生金融工具而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例,较著者有:英国的巴林银行,美国的加州橙县,日本的住友商社、昭和蚬壳石油公司和鹿岛石油等,涉及的交易品种有股票指数期货、期权、不动产抵押证券、铜期货、远期外汇协议等。由此可见,规范金融工具会计,一直是各国会计界十分关注的问题。
一、金融工具会计的发展趋势
世界上最早着手考虑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国家是美国。在80年代初,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就公布了两个涉及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此后,随着金融工具的品种越来越多,涉及的会计问题越来越复杂,FASB决定分步解决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第一步着重解决披露问题,第二步着重解决确认和计量问题。到2000年9月份为止,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为解决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共颁发了十余个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
发布日期
SFAS
准则名称
1981年12月
1984年8月
1990年3月
1991年12月
1993年5月
1993年5月
1994年10月
1996年6月
1998年6月
2000年6月
2000年9月
52
80
105
107
114
115
118
125
133
138
140
外币折算
期货合约的会计处理
金融工具表外风险和信用风险的披露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
债权人对贷款减值的会计处理
某些负债和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债权人对贷款减值的会计处理——利润的确认和披露
金融资产的转移、服务机以及金融负债解除的会计处理
衍生金融工具和套期保值活动的会计处理
某些衍生工具和某些套期活动的会计处理
金融资产的转移、服务权以及负债的消除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立项制定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开始于1988年。该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着手一个项目,旨在制定一项有关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和披露的综合性会计准则。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决定先从披露和财务报表的列报开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5年6月公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对于金融工具的计量,由于问题要复杂得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7年3月联合公布了一分综合性讨论稿《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提出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但很快发现要人们接受这个观点还有一定阻力,有些来自思想观念,有些是因为技术上的困难。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又深感问题的紧迫性,认为应尽早完成一份关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暂时性会计准则,以指导当前的会计实务。其努力的结果就是1998年12月公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极大地增加了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中公允价值的使用。
第39号国际会计准则的批准公布具有重要的意义。表现在:第一,为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的审核奠定了基础;第二,为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跨出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步,填补了国际会计准则缺乏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空白;第三,从前在表外“游荡”的衍生金融工具,终于进入了主要的财务会计报表,这对于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透明、更完整的信息具有积极的意义。(参见下表)
IAS39要求用公允价值计量
现行准则要求
1.几乎所有的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
2.所有债务性证券、权益性证券、其他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3.所有债务性证券、权益性证券、其他不为交易而持有但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4.嵌入非衍生工具中的特定衍生工具
5.嵌入衍生工具中的非衍生工具,且嵌入的衍生工具不能与非衍生工具可靠地分开
6.被衍生工具套期的非衍生资产和负债
7.未被企业指定为“持有至到期日”的具有固定到期目的投资
8.未被企业指定为“持有至到期日”的购入贷款和应收款项
通常不予承认,更谈不上用公允价值计量
IAS 25允许以成本、成本与市价就低或公允价值报告,实务中混用
IAS25允许以成本、成本与市价就低或公允价值报告,实务中一般采用成本
现在一般不手确认
现在一般以摊余成本报告
现在尚无套期会计准则,实务中做法各异
IAS 25允许以成本、成本与市价就低或公允价值报告,实务中一般采用成本
IAS 25允许以成本、成本与市价就低或公允价值报告,实务中一般采用成本
但是,上述这些关于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都还只是一些暂时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和披露准则,距离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终极目标(核心是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还有待继续完成。鉴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以及浩大的工作量,在国际范围内已经成立了一个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联合工作组(The Financial Instrument Joint Working Group of Standard Setters,JWG),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等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派人参加,为建立一个国际通行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而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该联合工作组攻关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分项目
JWG工作结论
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人
计划工作进度
范围:
一般问题
混合金融工具
战略投资
服务权
确认和撤销确认:
原则
应用于金融资产
的转移
初始计量:
原则
后续计量:
原则
计量方法的应用:
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
没有可观察市场价值的贷款资产
金融负债
银行
非交易工具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收益的列示:
原则
确定和列示公允价值变动组成部分,包括利息
套期:
原则
披露:
披露
过渡期:
过渡期
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某些商品合同,不包括由其他准则规范的工具保险合同,适用所有企业
组成部分分开处理,难以分开时包括整个金融工具
按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
按金融工具处理
见IASC讨论用第三章
“控制/成份”法
公允价值,见IASC讨论稿第四章
公允价值,取决于下列应用的结论
类似FASB的初步结论,但受到金融工具合同权利和义务计量的限制
按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包括信用风险
将公允价值原则应用于适当的银行业务
尚未解决
收益中的所有利得和损失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应分别列示,尚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附注不披露套期会计
已提出风险为基础的披露方法
在采用新办法时将公允价值应用于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前期资产的转移仍可用老办法
1
12
11
13
2
3/4/5
8
6/7
9
10
14
15
17
18
Canada/IASC
Canada/IASC
Canada/IASC
US
U.K.
U.S
Australia
Australia
IASC/Canada
Australia
IASC
IASC/Canada
U.K
Canada
最后通过:2000年第一季度
最后通过:2000年第一季度
最后通过:2000年第一季度
通过:1999年第三季度
通过:2000年第一季度
讨论资产负债表的列报:
2000年第二季度
最后通过:2000年第二季度
通过:2000年第一季度
最后通过:2000年第二季度
最后通过:2000年第二季度
跟踪调查:2000年第一季度
最后通过:2000年第二季度
支持结论的证据:2000年第
二季度通过
最后通过:2000年第H季度
通过:2000年第一季度
二、我国金融工具会计的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金融工具无论是品种还是交易量都在迅速发展。银行存贷款、同业拆借、商业票据、股票、债券等基本金融工具已被广泛应用,也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市场。与此同时,新的金融工具也不断出现。新出台的金融方面的政策和法规一改过去规定金融机构“可以做什么”,变成规定“不可以做什么”,为金融创新创造了广阔的空间。而伴随着人世和金融市场的扩大开放,这一过程还会加速。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正在进行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有互换(swap,包括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期权及少量的外币远期合约。另外一些交易品种也正在考虑之中。
与我国蓬勃发展的金融市场相对应,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却显得相对落后。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基本计量属性仍然是历史成本或修正的历史成本。
金融负债的计量是纯粹的历史成本,反映的是债务发生时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付款义务。它既不能反映债务人信誉的变化,也不能反映报告期的筹资环境(包括利率因素)的变化对负债价值的影响。因此不但忽略了许多对投资者决策至关重要的信息,也不利于管理者根据融资环境的变化管理负债。传统会计准则允许对债券发生价格超过或低于面值的部分在债券的存续期内摊销,尽管摊销方法可以是直线摊销法或实际利率法,但无论那种方法都缺乏实际意义,因为摊销后的帐面价值既不能反映债券的历史成本,也不能反映它的现行价格,使信息使用者很难根据这种信息作出任何判断和投资决策。
对于金融资产而言,历史成本反映的是资产获得时的价值,而在价格变化莫测的金融市场中,历史成本对投资者决策可能会变得毫无意义,也不能反映报告期末实体的真实财务状况。对于应收帐款,现行的准则允许计提坏帐准备,但这种准备的计提往往缺乏针对性和充分的根据,不仅不能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还会演变成管理者操纵利润的工具。对于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现行准则允许计提跌价损失和风险准备,但对升值的确认却有严格的限制,仍不能充分反映资产在报告期末的真实价值。对于银行。保险和证券等金融企业,传统会计允许其计提金融资产的风险准备,试图从扩大准备的计提范围和比率使其财务报表状况更加稳健。但是,一方面是因为准备的计提尚缺乏科学的依据,很难为外部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决策依据;另一方面,其本质仍然是利用稳健性原则来弥补历史成本的缺陷,而会计信息使用者真正需要的信息是当前市场环境和潜在风险对金融资产价值的影响。
以历史成本作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阻碍了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因为衍生金融工具大多属于待履行的合约。这些游离于表外的项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起着非常重大甚至生死攸关的影响,常使表面上“风平浪静”的资产负债表“危机四伏”。许多重大案例都已经说明了这一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信息比历史成本信息对财务信息使用者更具有相关性。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是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有助于预测、比较和评价未来现金流的数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信息。因此,如果报告所提供的信息能有助于使用者在该方面的评价或区分各公司在这方面的差异,这种信息就具有相关性。对于金融工具而言,除了现金和股票外,都是契约的形式,其终止的最后手段都是各方收到现金或支出现金。而公允价值反映的是在当前(报告日)的市场环境和其他条件下交易双方对金融工具将会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最合理的判断,理论上是目前所能预见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对于处于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中的金融工具,显然公允价值是会计所能提供的最为相关的计量属性。
同样,对于金融工具而言,公允价值在可靠性方面同样优于历史成本。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买卖不须动用标的资产,因此,其历史成本无法确定,所以成为表外项目,使历史成本的可靠性大打折扣。对于已经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金融工具,为了规避金融风险,在历史成本下采取了计提准备、折价或溢价摊销等方法,这些方法都缺乏可靠的依据,因而提供的信息并不可靠。而根据现行市场中的交易价格确定的公允价值,在可靠性方面显然优于历史成本。固然无活跃市场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还存在着许多难题,但可靠性方面存在的困难不应该成为历史成本对抗公允价值的理由。
目前,证券管理委员会国际组织已经向它的成员组织正式推荐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核心准则(包括IAS 32和 IAS 39,即金融工具的披露和列报以及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并主张跨国上市的公司实施,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和国家已经接受甚至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中国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参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观察员国,在准则制定方面也一向注重尽量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因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金融工具会计的研究成果也必定会对我国的准则制定产生深刻的影响。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