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治理环境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效应比较
本文以449家深市上市公司和590家沪市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了外部治理环境的不同程度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同安排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效应。
本文的实证研究主要是验证以下四个命题:1.外部治理环境对中国上市公司价值会有显著影响作用;2.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同安排同样会对中国上市公司价值有显著影响作用,但是其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董事会、监事会规模以及独立董事的比例与公司价值的关系可能并不明显;3.外部治理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对中国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效应因行业的不同而不同;4.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同安排对中国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效应大于外部治理环境的影响效应。
研究结果表明:1.对于相对成熟和稳定发展的上市公司来说,外部治理环境中的法制化水平的影响效应更明显;2.对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同安排,持股比例要比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和监事会规模更显著也更普遍地影响公司价值;3.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同安排比外部环境的不同治理程度更能影响公司价值的变动。
基于实证回归结果,作者提出四点政策思路和建议:1.政府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应该通过法制化的间接手段而不是政府的直接干预才能形成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环境;2.对不同行业上市公司实行不同的管理规定和特别要求,促进各行业上市公司的健康和迅速发展;3.合理的股权集中以及适当的股权分散可以作为中国相对成熟和稳定发展的上市公司的有效治理机制;4.通过法制化以及市场竞争的手段促使实现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安排。
(王茜整理自《中国工业经济》2009年第1期,作者:林勇 连洪泉 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