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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企业财务制度 改进企业财务管理

一、修订《企业财务通则》的历史背景

现行《企业财务通则》是在1992年颁发的,当时我国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期,因而仍然带有“财务决定税收,财务决定会计”的烙印。执行10多年以后,国家经济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进行了重大改革调整,企业内外部环境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彻底修订《企业财务通则》。

一是社会管理职能同出资人管理职能相分离,企业出资人制度已基本建立。贯彻党的十六大决定精神,国家已经基本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原来由财政部统一行使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和企业财务管理职能,需要相应作出调整,同时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将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转化为财务规章。

二是公司制已成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新的企业治理结构已基本确立。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企业主要的组织形式,它所确立的企业治理结构,严格划分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因此,企业财务制度必须按照新的企业治理结构,从财务管理的主体、范围、方式、内容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

三是财政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财政管理的企业类型复杂化。我国加入WTO后,实施财政政策需要遵循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不再按照企业性质区别对待,非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需要实行相同的财政待遇。这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企业财务制度必须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财政政策的调整变化相适应,并满足有效实施财政政策的要求。

四是企业会计、税务职能日趋健全,政府对企业财务管理需要制度创新。实行“两则”“两制”以来,企业会计、税务职能从传统的财务职能中逐步分离出来,并不断得以完善,对原有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必须以新的观念、新的方法、新的内容进行改革创新。

二、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实现的六大创新

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不是对原《企业财务通则》的小修小补,而是彻底改革,实现企业财务制度体系的全面创新。主要改革创新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功能定位创新,企业财务制度不再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作出规定,也不再为企业纳税扣除项目、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围绕企业财务活动,对企业财务行为和财务关系作出规范,引导企业实行科学管理。

二是管理观念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强化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树立企业的社会责任观念,对企业重组中的资本权益事项和财务管理进行规范。

三是管理体制创新,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构建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四是制度体系创新,建立了开放性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便于日后根据企业财务运行、国家法制建设情况和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不断地调整、改革和发展企业财务制度。

五是管理机制创新,按照“规范、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明确财务决策的要求、财务控制的方法,完善企业激励分配政策,建立企业财务监督机制,明确企业财务管理的法律责任。

六是管理内容创新,针对企业财务管理环节,明确了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六大财务管理要素,并结合不同的财务管理要素,对财务管理方法和政策要求作出了规范。

三、新的《企业财务通则》的现实意义

实施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一是为各类企业提供了财务行为规范。目前,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存在分布领域过广、管理链条过长的现象,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约束企业财务行为、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维护国家及其他各方的权益。企业财务相关主体包括主管财政机关、追求投资回报的企业投资者、实现经营业绩的经营者。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合理界定了财政部门、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财务管理职责,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为维护投资者、经营者和其他职工的权益提供保障。

三是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内部财务体制提出了设置原则,按照投资者、经营者不同层次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着力构建“激励规范、约束有效”的财务机制,有利于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多方共赢发展。

四是健全公共财政职能。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还兼有重要的经济调控和经济监督职能。各级财政部门需要按照规章管理企业财务,并服务于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大局。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将财政职责转化为行政规章,有利于改变企业财务管理无章可循、职责不清的局面,同时从源头上整治企业财务秩序,化解财政风险。

五是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构成企业重要的财务管理环境。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一方面规范企业的成本控制和收益分配行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并承担起环境资源、安全生产成本和人工费用的补偿责任;另一方面利用财务管理工具,监测企业经济运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在实现自身目标的同时,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四、实施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应当注意的若干问题

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具有现实意义。企业在执行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做好新旧财务制度的平稳过渡。新旧财务制度体系截然不同,修订的《通则》实施后,由于配套办法需要逐步出台,原有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以及其他财务规定暂时还不能完全被替代,但凡是与修订的《通则》不一致的,企业应当以修订的《通则》为准;凡是原有规章和修订的《通则》都没有规定的,企业应当随时向财政部门反映。

二是注意落实投资者、经营者不同的财务管理权限与责任。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对于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明确应当由投资者审议决定,或者按照企业内部授权审批制度执行,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企业首先应当对照检查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制定的制定,并在实际中严格执行,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当然,投资者履行财务管理职权时,应当依法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进行。

三是改革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新的《企业财务通则》施行后,企业不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14%的职工福利费,原有的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财务政策结转处理。企业原来按规定在职工福利费列支的医药费或者医疗保险费等项目,应在国家规定标准内改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四是规范职工激励分配制度。企业对职工激励,包括即期的奖励和远期的股权激励两大类型。即期奖励,本质上属于工资范畴,新的《企业财务通则》规定通过调整内部分配制度来解决,或者作为销售提成而列入管理费用。远期股权激励,本质上是企业现有投资者将既得权益让出一部分给职工,因此,在通过回购股份实施激励的情况下,应当与《公司法》的规定相一致,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解决。

五是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企业经营失败,不仅投资者、债权人受到损失,还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并可能转化为财政风险。为此,新的《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和财务预警机制。企业在开展资金筹集、资产营运、利润分配、并购重组等活动中,应当注意控制财务风险,并在财务信息管理中体现这方面的要求。

六是贯彻企业集团发展方针,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对集团内部,需要避免众多成员企业各自为政,以便调整企业集团内部财务体制,统一企业集团的财务政策,实施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增强企业集团的竞争力;对集团外部,需要统一归口主管财政机关的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有利的理财环境。

(详文见《商业会计》2007年1月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