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贴现融资的现实分析
2005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2005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显示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9477 亿元,同比增长21%;累计贴现1.35 万亿元,同比增长29%。截至第一 季度末,商业汇票余额为1.55 万亿元,同比增长20%;贴现余额为1.12 万亿元,同比增长18%。报告表明:随着票据融资在金融机构新增贷款中所占的比重进一步上升,票据融资日益成为企业最重要的短期融资方式之一。随着票据市场的持续发展,商业汇票已日益成为重要的货币市场工具和同业融资方式,票据贴现正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条重要渠道。
一、票据贴现与再贴现政策
(一)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资金融通的需要而在票据到期前以贴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银行出售票据。对于贴现银行来说,就是收购没有到期的票据。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都较短,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而且可以办理贴现的票据也仅限于已经承兑的并且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对于需要融资的企业而言,直接面对的主要是贴现业务。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而且要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前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
(二)票据贴现与再贴现政策
我国的票据市场通过票据的签发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把企业、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从而有效地传导货币政策。对于需要融资的企业而言,虽然直接面对的是贴现业务,但作为再贴现这项货币政策重要组成部分的转贴现及再贴现必然影响到贴现业务的发展。例如,再贴现政策的核心是调整再贴现率。中央银行一旦调整再贴现率,实际上是向商业银行和社会公众公布其货币政策的取向,从而改变商业银行的信用量,使货币供应量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市场利率的升降。中央银行通过开办再贴现业务,提供最终信用,使金融机构能够通过再贴现随时取得资金而提高办理票据贴现的积极性。从2005 年3 月17 日起,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由现行年利率1.62%下调到0.99%,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维持1.89%不变。这也就意味着只要贴现率高于0.99%,则商业银行宁愿做票据贴现也不愿多交存超额存款准备金。这事实上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票据贴现市场的“温度”。
二、票据贴现融资的优势分析
三、票据贴现融资的障碍与对策
( 详文见《商业会计》2006年5月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