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由于会计和税法对收益和纳税所得计算的目的不同,对会计要素和计量的方法不同,同一企业在同一期间的经营成果,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之间往往存在差额。在所得税会计中,核算这种差额的方法有应付税款法、递延税款法、债务法等。债务法克服了递延法的不足。在税法或税率变动之时,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以及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的调整数,均是按现行所得税税率或税法计算确定的,因而其更能反映企业将来与纳税有关的现金流量,能使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税款数额更富有资产或负债的意义。
针对债务法,又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和方法。即损益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上摈弃了其他方法,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为了更好理解两种不同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本文对两种方法做一比较分析。
一、 共同点
(一)理论基础都是业主权益理论,相应地,认为所得税是企业为最终获得净利润而发生的支出,其属性是费用而非利益分配。
(二)均符合持续经营假设和配比原则。
(三)递延所得税款代表着未来应付或应收的所得税。
二、 区别
(一)两者对差异着重点不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更注重暂时性差异,损益表债务法更注重时间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比时间性差异的范围更广泛,它不仅包括所有的时间性差异,还包括其他暂时性差异。所有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但有些暂时性差异则不是时间性差异,比如: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没有向母公司或投资者分配全部利润;重估资产而在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债务重组中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企业合并时产生的商誉;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等等。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换句话说,如果一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大于账面价值,则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反之则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一项负债的计税基础大于账面价值,则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则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