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或有事项会计处理的建议
一、或有事项的概念与特征
或有事项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由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加以证实。常见的或有事项有:商业票据转让贴现、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等。
或有事项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或有事项是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二是或有事项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三是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发生的事项确定。四是影响或有事项结果的不确定性因素不能由企业控制。
二、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
根据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或有资产一般不应进行确认,也无需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披露,而符合条件的可以确认为负债的或有事项应该确认为“预计负债”。
(一)或有事项的确认。新会计准则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指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为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而非潜在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很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0%但是小于或等于95%”。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该条件指的是因或有事项产生的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
(二)或有事项的计量。新会计准则对或有负债的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1.初始计量。预计负债的初始计量是指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金额,也就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的确定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二是所需支出不在一个金额范围内。
2.后续计量。后续计量是指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作相应调整。
(三)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为了正确核算和披露因或有负债而确认的负债,企业应设置“预计负债”账户,并在该账户下分别不同性质设置“未决诉讼”、“债务担保”等明细账户。
(四)或有事项的披露。新会计准则规定,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预计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项目反映,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而与所确认负债有关费用或支出应扣除确认的补偿金额后,在利润表中反映。
三、对或有事项会计处理的建议
或有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着较大的影响,因此,企业应该正确处理、合理披露或有事项。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或有事项披露的完备性、规范性。
(二)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加强审计机构对或有事项的审计。
(四)加强管理层对或有事项披露的重视程度。
总之,或有事项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事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活动越来越复杂,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以及经营决策的影响越来越大。企业应该正确确认、计量、处理或有事项,在财务报表上充分反映或有事项,尤其是或有负债,使得信息使用者能够更加了解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从而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