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制度变迁·产权模糊·会计信息失真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

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转型过程中,这导致一方面要建立与整个改革目标相配套的新制度,另一方面又要考虑现状的牵制与人们的适应。旧制度表面上已经被新制度所替代,但种种细微的、操作层面上的习惯与行为仍然延续着旧有的观念。本论文由无忧论文网整理提供笔者以为,制度变迁引起的产权模糊是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关于交易活动的规则。制度通过界定和限制交易主体的选择集合来减少交易活动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使来源于交易活动的潜在收益成为现实。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制度的运行也是有成本的,制度效益就是制度成本与制度效用之比,因此对制度变迁也可以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制度的供给者在决定是否进行制度创新时,除考虑社会净收益大于零以外,还需考虑以下几个约束条件:1有效率的产权结构可以增加总产出,但是若国家为界定和保护这种新的产权结构而支付的交易费用大于其可能获得的收益,则会限制制度创新。2权力中心通过制度创新期望实现的目标是双重的:财政收入最大化和政治支持最大化。尽管某项制度安排的社会净收益可能大于零,但若其政治净收益小于零,也可能影响实际的制度创新。3改革过程中,必定会有若干利益集团因制度变迁而利益受损,如果该利益集团是权力中心的主要依靠对象,则权力中心不会立即改变那种虽无效率但保护该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的制度规则。
我国在改革之初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即在宪法和伦理道德规范下,权力中心提供新的制度安排的能力和意愿是决定制度变迁的主导因素,而这种能力和意愿(制度创新的供给)主要决定于社会的各既得利益集团的权力结构和力量对比。由于上述约束条件,在制度变迁的推进过程中权力中心始终面临着“为”与“不为”的艰难取舍。加之缺乏一个充分博弈的过程,产权尚未成为社会博弈的结果而得以确立,会计信息失真就在所难免。

(一)政府在产权界定和保护时的两难选择
1.资本所有者的两难。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就没有动机也没有可能参与市场竞争。为了把企业推向市场,必须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但问题是这种自主权相对于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来说太小,相对于所有者的控制力而言又太大。一旦所有者放松控制,代理成本就会上升;一旦所有者通过制定详尽的契约关系和惩罚规则来监控经营者的行为,约束成本又将增加。在“想管”但又“不能管得过死”的两难选择中,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并没有感到必须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来自所有者的压力。
2. 国家作为主权所有者的两难。产权的界定与保护均需要支付成本,只有当会计信息产权界定与保护的净收益大于零时,才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然而在既定体制下,这种成本是很高昂的: 1为确定排他性的产权,就需要支付产权界定和保护的技术性成本。而会计信息产权的边界难以准确给出,即便给出,为界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而制定新的契约及为保护这种契约而制定契约都需花费大量成本。2初始权利的界定对产权保护成本的影响。如果初始的权利安排不具有排他性,那么为避免产权拥挤和“搭便车”行为所进行的产权保护的成本在逻辑上是很高的。如果产权主体惟一,会计信息产权该“花落何家” 似乎是个难题;若产权主体多元化,那么为保护这种产权将支付高昂的交易费用。3摩擦成本,即在产权界定和保护过程中不同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所造成的经济效率损失及其付出的各种费用。在会计信息产权界定中,失去既得利益的经营者将阻碍这个过程,阻力越大,摩擦成本越高。

(二)约束与监督机制不健全
企业作为“契约”组合的集合体,处于错综复杂的关系中,因此对会计信息供给者的约束应是多角度的。但现实生活中,约束监督机制的缺陷却比比皆是:
1.中小股东的博弈意识不强。中小股东一直处于被动挨打地位,习惯于接受某种制度,缺乏制度创新的愿望,没有意识到自身就是博弈多方中的一方,更谈不上保护自己对会计信息所拥有的产权了。
2.制度安排使债权人能力受限。目前的制度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是比较消极的。一般来说,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作为债权人通常不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一旦债权人看到企业出现财务危机并无法挽救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实施破产程序来保护自身权益不再继续受到损害。这里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对于已形成呆账的逾期贷款,债权人对其会计信息真实性不太关注。其二,就算债权人有了解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的愿望,但因为银行不能拥有企业股份,也不能进入企业董事会监督企业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
3.会计师事务所扮演了“食君之禄,分君之忧”的角色。会计师事务所只要具备了证券从业资格,无论其信誉与操守如何,本论文由无忧论文网整理提供出具的报告均会得到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一旦获得准入资格几乎无退出之虞,这使会计师事务所违规操作存在可能。
目前,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以至于审计的真正委托人是经营者而不是股东,经营者在决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时,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提供于己有利的审计结果为先决条件。这样,在利益的诱惑下,注册会计师可能放弃应有的警惕,甚至沦为会计信息造假的“帮凶”。

二、会计信息公允的实现

从本质上看,制度是人们博奕行为的结果,而不是终极约束。既然资源是稀缺的,那么就必须承认人与人间的竞争关系。竞争意味着按照某种规则约束个人的行为,个人从其行为约束的边界向里看,就是自身的选择范围,向外看,则是别人的选择范围。因此,个人的理性行为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外部效应”,即某种经过选择的成本没有完全由选择者承担。会计信息供需各方是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而他们的行为相互影响,这种局面正好是一种博弈。产权不明晰,则人们之间的交易只停留在一次性博弈上。因此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使人们的博弈变成长期的重复博弈,使人们对未来有一个稳定的预期。
可以假设在博弈中存在某些均衡状态,一旦建立了均衡(任何人都不愿意偏离现存的状态),外部效应也就没有了。既然在均衡状态下承担着部分外部成本的当事人没有意愿去掉这项负担,那就意味着去掉这项成本对当事人的代价会更高。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过程中,需经过多次博弈才能达到完美境界———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要求博弈参与人必须根据贝叶斯法则修正信息,使最终的行动不仅在整个博弈上构成贝叶斯均衡,而且在每一个后续博弈上均构成贝叶斯均衡。所有动态博弈的中心问题是可信任性,要达到博弈中的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只有剔除纳什均衡中包含的对博弈当事人不构成威慑的威胁或承诺(不可置信威胁)。管理当局因会计舞弊而得到丰厚的报酬,因会计信息失真所受的处罚却大部分由企业承担,被绳之以法的管理人员只是凤毛麟角。这样当然对管理者不构成威胁,在自身利益驱使下,权衡得失,管理层自然不会停止会计信息造假的行为。因此,在博弈过程中所要实现的是增加失信成本,使之大于管理者愿意付出而不惜犯规的代价,从而使威胁变得可置信,让会计信息失真逐渐显示出“害人也害己”的特征,最终达到会计信息供求博弈的均衡点———会计信息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