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院财会制度实施路线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发文件对新《医院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全面部署,确保医疗机构按时、按要求执行新会计制度,为加快广西医改步伐打下基础。
文件要求,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新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业务指导,实行专人负责制;建立迅捷高效的问题预警和反应处理机制,密切跟踪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加强对新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采取逐级开展、全员培训的方式,确保医疗机构的财会人员熟悉、掌握新会计制度;加强对会计制度新旧衔接的分析指导工作,对衔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跟进、解决并上报。
文件还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在新旧衔接结束后,分别在2011年10月20日和2012年5月20日前将按照新旧制度衔接点编制的资产负债表、新旧科目对照表、衔接情况调整分析材料逐级报送财政部门,其中,医院应同时报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在医疗机构执行新会计制度后,自治区财政厅将联合卫生厅等部门开展对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新会计制度执行到位,确保为医改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