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适用的会计规范体系
规范是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它指明人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当人们从事某项工作,完成某项任务时,均应按照规定的标准或约定俗成的要求去操作和进行,并依据上述标准和要求来评价其工作的业绩。会计作为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无论是从事管理活动的主体,还是会计信息的利用者,都将选用一定的标准,对会计工作的运行及其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这个标准就是会计规范。会计规范是一种系统地规范会计信息生产和传递过程的规则体系,它明确规定了会计工作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应当怎么做,不应当怎么做,是进行和评价会计工作的标准,同时也为判断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提供依据。
会计规范作为一种规则体系,从不同层面对各类经济主体的会计行为进行调节和约束,具有内容丰富和适用性的特点,因此不同类型经济主体所适用的会计规范的内容和范围是不同的。针对高校这一特定经济主体,其所适用的各类会计规范构成了高校适用的会计规范体系。目前,我国高校有许多财务人员存在着对高校适用的会计规范体系认识不够全面完整、理解不够清晰深刻、对其归纳整理亦不够充分具体等问题,导致实务工作中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真实或不规范,质量不高。所以为有效指导和促进高校财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的开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高校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对适用会计规范体系的学习和研究,深入了解并掌握该框架下的相关具体内容。笔者将现阶段我国高校适用的会计规范归结为以下五方面内容。
一、会计法律规范
会计法律规范是由国家立法机构或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体现国家利益和根本意志,强迫会计行为主体必须实施的行为规则,其终极目标为调整会计法律关系。我国会计法律规范包含两个层次:由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由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如《总会计师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高校适用的会计规范体系中权威性最高、最具法律效力的规范,它对会计工作中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出了基本规定,是制定其他各层次会计规范的依据,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
我国《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明确规定:在符合条件的高校中实行总会计师制度,设置总会计师。已颁布实施的《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地位、任职条件、职责、权限及奖惩均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各高校建立和实行总会计师制度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参照指导。
二、会计制度规范
会计制度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职业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规章、规则、方法及程序的总称,是会计规范体系中非常具体的、可操作性极强的会计规范。我国的会计制度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制度,如《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包括总说明、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会计报表的编审及附件。二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的从业资格和条件;又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主要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目的、原则、管理体制、对象、内容与形式、教育机构、师资和教材、考核与检查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三是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主要对会计基础工作的各环节及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和示范性要求;又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主要对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及销毁等环节提出具体和明确的要求;再如《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规定了各单位财务系统应当配备电子软硬件设施、实行替代手工记账和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此外,我国高校目前直接遵循的会计制度还包括《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它是由财政部于1998年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的,主要包括总说明、高校会计科目的名称、编号及使用说明、高校财务报表的格式及编制说明。2009年8月,为适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需要,财政部又发布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全面修订了原“试行”稿,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适当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同时兼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高校财务人员应全面了解并学习《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这对指导和规范高校会计实务工作具有具体和实际的意义。
三、会计准则规范
会计准则是在财务会计处理和编制财务报表时,用来作为标准,要求会计人员和报表提供者自觉遵守的规则。会计准则的实质是一种技术规范,即在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存在着多种含有一定“技术”背景的会计方法,须选择并确定相对而言是最佳的“基准方法”或“备选方法”,因而会计准则在会计规范体系中具有指导性地位,会计制度就是依据其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我国高校适用的会计准则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主要包括总则、一般原则、五类会计要素、会计报表及附则,明确规定了包括高校在内的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提供会计信息时所应遵循的原则、标准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规范
内部控制是经济单位或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建立的相互制约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其根本目的在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内部控制在西方国家的发展历史较长,先后经历了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以及基于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的内部控制五个阶段。我国虽然很早就开始内部控制的实践活动,但真正进行内部控制规范的建设则起步较晚,自1986年财政部颁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首次提出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求,至2008年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制定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提出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考虑五类要素(即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不过二十余年,因此我国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的水平仍偏低,与西方国家比较相对落后。由于这一客观历史背景,我国高校的内部控制系统建设也比较落后,主要以事中和事后控制为主,存在着控制范围不够广泛、控制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沟通不够顺畅、对内部控制监督力度不够以及缺乏风险评估机制等问题,导致高校的国有资产低效运作、损失浪费现象严重,因而笔者认为:尽管我国现行颁布的内部控制规范属于企业范畴,但决不仅仅是企业的专利,它对高校的内部控制系统建设同样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财务人员应在充分学习和研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础上,结合高校的经营特点,从完善内部控制环境入手,强化专业控制,实行激励与监督机制,逐步建立起适合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
五、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要求会计人员普遍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它贯穿于整个会计规范体系中,主要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八项内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是规范各类会计行为的基础,为能够及时输出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提供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广泛社会性的特征。
高校财务人员应通过不断了解并学习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内容,逐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培养优良的会计职业道德习惯,且通过积极参加单位举办的职业道德观念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和职业道德警示教育等相关内容的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并逐步转化为自己的职业道德品质。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及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向前发展,高校适用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会是一成不变的,会不断得到发展和修正的,高校财务人员应密切关注其适用会计规范体系中陆续出现的新变化、新修正和新内容,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相关规定,并以此为依据来分析和评价实务中已有的会计技术和会计处理方法,作出相应的调整,防止在会计实践中发生偏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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