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环境下传统会计的局限性
一、数字经济的新特征
数字经济的发展必将重新划分国际市场,重新排定企业地位,重新制定市场规则,并以全新的财富创造方式造就一批新的战略型企业和企业家。数字经济形态与传统经济形态相比具有不同的经济特征。
1. 技术应用简易化。如果说过去将互联网看成是高端技术,那么,现在它已是一种大众化、普及化的应用基础,是一种环境,是支持经营活动的一种基本手段。所以,企业运营中,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从神秘的技术堡垒中走出,众多信息产品成为司空见惯的数字产品。信息技术部门的维护功能将发生重大转移,信息技术手段日益简单、易用。
2. 生产流程数字化。电子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的基础。电子设施正在加速经济社会从物质到数字的转换,越来越多的产品的组成部分可以用数字来显示,其结果是减少了对空间、仓储以及运输的要求。
3. 组织分工专业化。网络技术使企业内部的生产组织和企业之间的分工出现相反的发展趋势。一方面,企业轻而易举地就能获取信息,而使企业内部的分工明显减少,生产朝着集成化、一体化、自动化方面发展;另一方面,出于战略方面的考虑,企业把竞争的精力集中在自己的核心业务上,而把产品的其他功能外包给更具竞争优势的合作伙伴。这种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新型专业化虚拟企业,代表着未来最具竞争优势的企业发展战略。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合作、结盟和灵活的网上联系越来越成为一个企业重要的战略组成部分。
4. 规模效益显著化。最新建立数字化产品和基础设施的费用很大,而任何一种仿造或者利用别人的成果所需要的额外开支就少多了,新形式的规模经济便由此而生,将产生巨大的规模效益。此外,专业化的中小型企业也会越来越多,他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在某些范围取得更多赢利,因为,数字经济时代,网络已构成社会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生活方式的基础,基于网络的社会制度和标准将超越传统社会国家的边界和管辖权的范围,他们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通过有关的合作关系轻而易举地灵活的挖掘新的潜力。
5. 财富积聚快捷化。在工业经济时代,社会经济活动的中心是经济人,名列个人财富排行前列的都是钢铁大王、石油大王、汽车大王,他们的财富积聚依靠的是资源;在数字经济时代,社会经济活动的中心由经济人转变为智能人,他们的财富积聚依靠的是知识。在全球个人财富排行榜上,已有一半以上的人与信息等高科技产业有关,而且大多数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成功,而不是经过长期的、甚至几代人的财富积累才达到。可见数字化为快捷化积聚财富提供了新的机会。
6. 销售定价自由化。在互联网上,把有关产品或者研究成果的重大信息向消费者推销并非易事,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对直接购买数字产品兴趣不大。传统的广告宣传、固定定价模式已不适应网上数字产品的交易,也无法达到开发新市场、争取新顾客的目的。在互联网上可采取灵活的自由定价和间接的收益模式推销数字产品,即第一步,可通过赠送或低价出售某产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第二步是通过广告灵活定价的办法来销售产品,取得收益。
7. 消费方式个性化。在传统工业社会和短缺经济时代,一切是以物质资料生产为中心。近几十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以消费者满意为中心的生产模式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但真正能改变消费者地位的是数字经济时代。在数字经济时代,由于采用互联网技术,增加了市场的透明度,相互之间的联系方便多了,使消费者真正有了新的权利。由于顾客消费方式、消费习惯的多样化,对企业来说,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或单独与客户交往、沟通和联系,以满足顾客个性化消费需求。
二、数字经济环境下传统会计的局限性
传统会计理论与实务是在工业经济的社会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工业经济社会是以物质为基础的,居支配地位的生产要素是原材料、劳动力、能源等。根据物质稀缺和收益递减原理,要求资本和劳动力按比例投入,实现以最小的物质资本投入得到最大的物质资料产出。会计就是以反映物质生产的投入、耗费、产出为主要内容而进行的经济核算。从传统会计系统运行来看,会计各要素之间的转换是以发生交易行为为前提的,其交易的对象是物质资料(如商品、原材料、机器设备等)。这些物质资产及其在生产过程中所变换的形态就成了会计核算的对象和项目。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观点,物质资料资源是有限的,根据供需矛盾会在市场上形成一定的交易价格,这种用货币表现的交易价格,会计上称为资产的取得成本,他是会计进行价值计量的基础。在物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任何新价值的形成总是以一定的物质资源耗费为前提条件,没有资源的耗费,就不会形成新产品,也就不会产生收入。因此,收入与费用总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会计确认的基本原则(即权责发生制)由此而建立的。应该说,在工业经济环境下,传统会计模式能比较真实地反映企业过去一定时期的经营业绩和真实价值。但是,随着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和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数字经济的兴起与发展,使建立在工业经济基础上的会计理论与实务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反映出传统会计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 数字化产品的生产过程虚拟化。工业经济形态下,物质产品的生产过程表现为产品从原材料形态经过若干生产步骤最后形成产品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的生产过程是虚拟的,一般的数字化产品进入市场前要经过两个阶段:一是研制开发阶段;二是制作、附件配备、包装直到入库待售。前者一般为研发阶段,后者为生产阶段。而对数字化产品(包括数字化软件)来说,如果把研发过程看成是产品的试制过程,不作为其正常的生产过程,那数字化产品本身就没有生产过程。可见,在数字经济环境下企业整个供需链表现为在线方式。所以,产品生产的概念在数字经济时代需要重新定义。
2. 数字化产品的存在形态无形化。物质产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产成品等都表现为一定的实物形态,会计根据业务发生情况能精确地计算其数量的增减变动情况,并根据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允许使用的成本计算方法(如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计算其单位价值,依据库存数量,也能比较精确地预计出未来可以实现的收益。而数字化产品的存在形态是无形的,既没有实物形态的产品,也无须有形的仓储设施,更不存在库存数量问题。数字化产品转化为在线商品后数量上都是取之不尽的,可无限供应。所以按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无法真实、准确地反映数字化商品的库存数量和价值。
3. 数字化产品的成本构成变异化。物质产品是经过具体的生产形成的,但任何物质产品的生产都必须耗用一定的原材料、入厂费和其他制造费用。会计根据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材料消耗、人工费和制造费用,运用一定的成本计算方法归集、分配,并计算各产品的生产成本,其成本的构成包括原材料、人工费和制造费用。在数字经济环境下,产品的成本费用主要发生在一次性的研究开发上,一旦开发成功即可投入销售,没有生产过程。研发成功后发生的费用只是一些管理费和销售费。即使我们把研发过程视同生产过程,数字化产品的生产过程也仅只有摊销费用。然而,在数字经济环境下,数字化产品的销售数量是无限的,随着销售量的不断上升,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单位产品所分摊的成本越来越接近于零,而产品的市场价值相反则越来越大。因此,数字经济环境,数字化产品的成本构成发生了变异,按传统会计的成本核算方法,很难真实体现数字产品的实际价值。
4. 数字化产品的收益模式多样化。在物质产品的交易活动中,包括零售企业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金结算形式和企业间通过银行划拨转账结算的商品交易形式,通常采取的是以固定定价、直接确定收益的模式,并按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确认为当期收入。而在数字经济环境下,数字化产品的收益模式与物质产品有较大区别,除个别产品(如在线音乐、影视等)可采取直接收款的方式外,大都采取先提供产品的使用,由顾客自由决定是否付款以获取进一步的使用权;或为了扩大市场分额,根本不用付款,而是采取其他手段实现收益的间接收益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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