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贷市场的寻租行为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公司债券与银行贷款一同构成上市公司债权融资的主要来源。公司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国等直接融资占据主要地位的发达国家甚至超过了股票市场的规模。然而,目前我国的债券市场,不管在一级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上政府债券都占据了主导地位,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券规模十分有限。这是政府行为主导下的强制性变迁的结果,反映了政府在资本市场制度安排中的偏好,以及政府追求极大化效用函数目标的要求。因此,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而言,很少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融资,一般情况下都是向商业银行进行信用贷款。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进程缓慢,利率市场化迄今还未正式推出,政府主要采取利率控制和信贷配给手段对信贷市场进行干预。不同所有制企业享有不同的贷款利率和贷款规模,信贷市场存在价格和数量歧视,造成信贷市场双轨制,导致我国信贷市场蕴含着巨额租金。
上市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实体,除了存在一般企业在信贷市场可能出现的寻租行为以外,还特别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上市公司违规担保 违规担保在上市公司信贷寻租中是较为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刘妹威的统计,自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10日的近两年半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案例共97件,被谴责的违规行为合计131次,其中,未披露重大担保事项的有34次,占违规行为总次数的26,这比第二位的未披露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行为高出了5个百分点。上市公司的违规担保不仅给投资者和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还将部分上市公司推到破产倒闭或退市的边缘。
有鉴于此,为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批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行为,有效防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和金融机构信贷风险,2005年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这是近几年来发布的若干个涉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的文件中的最新者。此后,我国上市公司的违规担保行为有所好转,但是仍有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现象出现。
笔者根据参与主体的特点,将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主要划分为以下两种:企企违规相互担保与银企合谋违规担保。
第一、企企违规相互担保。这种违规担保又可细分为:上市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上市公司为其众多子公司连续担保、上市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隐瞒相关担保信息以及形成连环“担保圈”。从表面上看,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能够确保银行的贷出款项,但是由于担保的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往往采取的是“保证担保”(保证不同于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形式,它是以保证人的信誉和不特定的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如果担保企业出现了问题,其影响将牵连所担保的企业。尤其是在担保数额庞大的“担保圈”现象中后果更为严重,不但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而且会积累金融危机。以“福建圈”为例,该担保圈以“ST海洋一ST九州一ST中福”为中轴,涉及到10多家上市公司及100多家关联公司,上市公司总资产合计达200多亿元。
Zo而“福建担保圈”中问题最大的上市公司—ST九州于2002年4月11日公布亏损4. 68亿元,并于同年9月13日成为“新退市制度((3年亏损直接停止交易,不再实行PT处理)”下的第一只退市股,而ST海洋(000658)共涉及担保合计人民币2.26亿元及美元581.9万元,并在2002年10月14日发布了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h 第二、银企合谋违规担保。随着各省市商业银行的出现,上市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关系便变得更加复杂。同一家上市公司可能对银行与其他企业进行直接或者间接持股,客观上为该上市公司与银行进行合谋获得贷款创造了条件。例如,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住总”)1998年出面对“中关村”进行了换股重组,牵线人就是“珠海国利”,而广发银行的第一大股东“联大集团”与“珠海国利”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2001年6月28日到2002年6月20日的近一年的时间里,“中关村”共为“中关村通信”获得“广东新长城”CDMA项目的专项贷款33.9亿元进行了担保。然而,早在2001年2月14日,“联通新时空”就己经负责建设“中国联通”的CDMA网络,这意味着“中关村”已经不可能自己去运营“广东新长城”CDMA项目,而在项目落空的情况下,该笔资金的用途很明显己经被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