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健全与完善
随着全国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体系也在逐步健全。我国高校财务管理取得了显著成就,有力地配合了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已成为高校改善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高校财务管理滞后的结果,直接制约高校有限资源的高效利用,成为高校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此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也必须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健全财务管理体制。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是处理经济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高校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内容包含三个方面: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高校有关规章制度;财务管理方法;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一、 高等学校财务管理面临的形势和现实意义
(一)校财务管理所面临的严峻形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新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已延伸到教育领域,不论是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办学形式、招生方式、教学质量、校办产业等方面,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企业之间都存在着激烈的竞争。
以财政拨款为主的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正发生着重大改变:1.近年来随着高等院校的逐年扩招,办学规模、新校区建设的不断扩大,由此带来了高校资金方面的问题日渐突出,如资金紧缺、资金分散效率低下。2.高校的筹资渠道已不再是唯一的国家财政拨款,且国家财政资金所占比例呈现逐年缩小的趋势,同时高校全面面向经济建设政策的实施,从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获得的科研及科技服务收入也明显增加,高校财务预算管理体制必然会逐渐变化,向非全额拨款事业核算单位转变。建立高校的多渠道的融资体制已迫在眉睫,它将涉及包括“财、税、费、产、社、基、科、贷、息”等方方面面。3.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各类市场对外开放,民办高校和股份制高校等多种所有制高校数量大幅增加,这部分高校的运行及财务管理大多采取企业化管理模式,其高效的办学效率、优化配置社会资源的示范作用日益显著,推动着高校财务管理向国际化方向前进。旧的传统高校财务管理观念及方法将越来越不适应高校的快速发展。4.新的高校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新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方法的实施,也为高校财务管理深化改革铺平了道路。如以高校为会计主体、采用国际通行的借贷记账法、改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结存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采用新会计平衡公式等,无不预示着高校财务管理正面临着巨大突破。
(二)促进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现实意义
伴随着经济活动的多样化和复杂化,高校财务管理内容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单纯的收支流量核算已成为历史,代之的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全校的资金、资产的流量和存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核算、监控,并进行相应的财务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和分析。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整个高校的管理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市场经济已经把高校经济活动与社会紧密连接在一起,面对市场竞争和挑战,高校要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就必须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校内硬件建设,尽快改善办学条件。财务管理滞后必然导致教育资源浪费。高校应当确立财务管理为重心,加强改革的力度,深化改革的内容,健全高校财务管理体制,以建立规范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氛围,把教育体制改革逐步推向深入。
二、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暴露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务管理工作中暴露的不足
高校虽然是人才集聚的地方,但是担当财务核算和管理任务的财务部门和其它行政部门,在观念上长期存在重核算轻管理,重部门项目预算和项目控制,轻筹资、投资和经济效益分析现象,财务管理体制存在着经济责任制不到位、财力还较分散、学校宏观调控能力较差、财经工作秩序还需进一步理顺等问题,从而落后于高校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
1. 高校财务人员观念保守,财务管理目标不够明确
目前以“报账型”为主的财会工作模式严重滞后于高校改革,并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是造成当前财会工作被动的根本原因。表现在:一是财会工作的重点还基本停留在记账、算账、报账等方面,过多地强调服务职能,而忽视了内部管理职能。由于财会工作还停留在以核算为主的模式上,因此重核算、轻管理,形成了市场经济进程下财会工作的作用和地位有所削弱的反常现象。二是财务管理目标不明确。由于在计划经济环境下,高校经费基本上是政府拨款,高校财会就是“核算型”、“报账型”,学校任务就是把人才培养好,财务任务也只是把钱用好,高校缺乏应用“经营型”财务管理的环境和土壤;通常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效益最大化”,它又难以引入高校财务管理中。高校财务管理仅仅停留在一般意义上的收拨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是低层次的;三是财务人员管理意识薄弱,财务管理观念陈旧。由于一些财会人员受计划经济的思维惯性影响,财务管理观念陈旧,对国家财政法规制度的执行教条化,高校内部的一些财务管理制度又与实际脱离,导致了财会工作面临的压力和矛盾增加,财务管理难以深入的局面。
2. 高校总会计师的地位与作用未被重视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作为依法独立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校(院)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各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对学校的财经工作承担各种责任。同时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六条中还规定:“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应设置总会计师,协助校(院)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大部分高校已经建立了校(院)长负责制的财经工作领导体制,增强了对学校财经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协调能力。但是,大部分高校还未建立总会计师制度。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化,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学校面临着办学形式多元化、资金筹集多渠道化、办学规模扩大化、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内部控制要求越来越严密的局面,对领导学校财经工作的新要求逐渐增多。目前,“由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院)长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模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学校财经工作领导的要求,高校迫切需要设置总会计师,协助校(院)长全面领导学校财务工作。
3. 忽视财务管理工作,融资筹资意识较差,财务管理不适应筹资渠道多元化的要求
如在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往往注重对现金的一般日常管理,而对货币资金实际需求量的预测和控制、不同货币资金存放形态及转换以降低货币资金成本等财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从而导致资金闲置或不足,不注重资金的时间价值,货币资金的机会成本较高。大部分高校,只注重向财政要经费和向学生收费,经费管理的短期考虑较多,而如何根据国家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和学校发展规划,尝试多渠道筹资,实现学校跳跃式发展往往被管理者忽视,如通过银行贷款、进入资本市场,利用加快应收款项和推迟应付款项管理进行短期融资等筹资方式很难被管理者接受。
4. 财务内部控制不够严密,资产安全存在隐患
尽管我们的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方法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客观上高校内部控制制度仍不完善,内控制度还存在薄弱环节,高校资产安全保障也有隐患。近年来,高校经济活动的范围已不断深入和发展,在资金的对外投资、新生招收、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发包等领域相继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甚至案件,个别人为了谋求个人私利,走上犯罪的道路,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针对内部控制较为薄弱的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控制度,是保护学校财产、保护干部急需进行的工作。
5. 资产管理观念淡薄,资产配置不合理
由于过去受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高校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经费属无偿拨款,学校事业支出不要求对培养成本进行核算,购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此,长期以来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观念上,重视社会效益,忽视经济效益;重视教学、科研等计划任务的完成,忽视对已购资产的管理和充分利用;无形资产、经营性资产有偿使用观念淡薄,资产管理混乱,知识产权流失现象突出。在资产配置中,学校过于重视找项目、要资金、购设备,而轻视资产使用的管理和考核,忽视建立完善学校资产配置的约束性机制,就资产配置部门和决策者来讲,对资源配置得当与否并不承当责任。
6. 校办企业与学校之间的财务体制没有理顺也是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国家和高校加大了对校办产业的扶持力度,但目前高校企业普遍存在产权关系不明,资产分散、流动性差,效益低下,收益分配不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不明确等问题,造成国家、高校财产的流失。如学校通过投资、出租、出借等形式向校办产业和其他经济实体转化而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大幅度增加,初衷是通过资产的有效利用,促进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为高校教育事业筹集较多的资金。但是,由于学校资产有偿使用考核制度不完善,重投入,轻考核,不计或少计学校投入资产的折旧费或占用费,使得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率低,学校的投入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和回报,更谈不上收回的资金进行二次投资、扩大规模,从而削弱了投资校办产业的目的和意义。
(二)原因分析
造成高校财务管理薄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体制,在学校有关经济决策及经济问题研究讨论时,财务管理部门参预率不高;校办产业、后勤及基建等二级财务部门往往各自为政。资金的流动和财产流动管理脱节,为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设置了制度障碍;其次是领导者财务管理意识较差,许多高校虽设有管理科,但人员很少,其职能也仅仅是票据等行政性工作。再次,长期的上拨下用,多拨多用、少拨少用的财务核算和经费分配管理习惯,仍深深地影响着目前的高校会计和管理工作。会计人员习惯于记账算账等日常核算工作,财务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所占比重小。许多的高校领导,非常注重教学和科研,注重争取上级教学科研拨款和学生收费工作,但往往忽略学校的“内在修养”,忽略学校的教学科研实力和学校声誉对筹资的巨大作用,忽略已获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表现出了高校理财理念的落后和财务管理观念和方法的滞后。
三、改进措施
针对当前高等教育的规律和特点,依据新的高校财务制度的要求,要特别加强以下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思路
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树立效益观、市场观、法制观,掌握财务管理的新知识和新方法,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校是政府主管部门的附属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在财务管理体制上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的体制。教育投入依赖政府拨款,高校财务缺乏理财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高等学校由政府机关的附属机构转化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在这样一个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里,搞好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是高校财会人员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思路。要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核算型报账制会计向管理型会计转化,在原有的工作职能和范围内注入新的内容。要树立效益理财观,逐步将办学成本与效益挂钩。要研究市场经济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和要求,努力探索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高等教育工作规律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随着目前各高校内部办学形式多样化和筹资形式多元化活动的展开,财会人员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是高等院校办学体制的方向,财务管理人员要配合制定一些激励政策给予积极支持。既要认真宣传国家财经法律和有关经济政策,使各种形式的办学创收活动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又要帮助创收部门树立理财思想,同时也要做好一切服务工作,提供一切方便。在分配制度上要打破过去平均主义思想,要拉开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分配距离,创收与不创收不能一个样,效益好与效益差不能一个样。从而调动全校广大教职工参与各项办学创收活动的积极性,筹集办学经费以增强学校办学整体财力。
在当前情况下,财会队伍能否通过后续学习,补充和更新专业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彻底转变重核算、轻管理的观念,深入教学、科研实践,准确把握事业发展与财务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是能否改进财务管理、促进办学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的关键所在。我们强调的是财会队伍整体的学习能力,而不仅仅指个别财会人员,提高整体学习能力的关键是创建学习型组织。以人为本、开放互动、激励创新、系统思考,我们应在分析外部环境、校情及财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对策,进行不断的实践探索,以此作为强化各项财务管理能力的培育、提高办学资金使用效益和高校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
(二)高等学校必需逐步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
落实经济责任制,形成多层次的经济责任制体系,理顺财务管理体制,确保有条不紊的财务工作秩序。
1. 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的重要性
高校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是贯彻实施《高教法》、提高管理水平和避免财经工作失误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度的核心是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使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在经济工作中既要按规定行使权利,又必须按规定履行责任。
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首先必须建立健全校(院)长经济责任制,并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对高校财经工作的领导要走高水平、专业化的路子。高等学校的校(院)长是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高校的财务工作负有法律重任,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制度,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防范和纠正违规违纪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除按规定建立健全校(院)长经济责任制以外,校内管理层次应分别建立起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院)长、财务处长、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和基层财务人员等若干个层次的各级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的内容贯穿于高校财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日常预算收支的经济责任制;经济政策和财经制度制定与调整的经济责任制;财务管理体制确立与改变的经济责任制;财务主管人员任用与变动的经济责任制;国有资产完整和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制;重大支出项目安排和对外投资的经济责任制等。
2. 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深入推行会计委派制
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改革财务管理体制的根本,就是要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大财务、大预算、大收入、大支出、大调控的财务管理体制。在管理形式上可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年度资金流量、财务规章制度的健全情况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原有的“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这是深化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活力的客观需要,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各高校都应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一种新型的、实用的、灵活的高校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要做到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和使用学校的各项经费和资源,对财经工作和财务活动进行集中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其前提是在严格执行学校统一的财经方针政策、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财权划分、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由学校和校内二级单位进行分级管理,推行会计委派制。
推行会计委派制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财务监督和内部管理,使得单位领导者不能轻易操纵会计,会计人员能站在所有者的立场上公正、客观地处理会计事务,它对于强化会计监督职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预算外资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财经纪律,遏止和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委派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被委派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划分不清,导致在实际工作中被委派人员与单位负责人相互推卸责任、相互指责,削弱了会计委派制的监督力度;缺少对委派会计有效的再监督机制,从而使得一些会计人员滥用手中的权力,违法乱纪;只重会计委派制,忽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高校应制定完善的会计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建立明晰的,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加强对派出人员的有效监督;建立建全内部控制制度,解决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失真、预算外资金失控等问题;解决好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问题,让他们无后顾之忧,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会计人员定期轮岗,并不间断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3. 理顺校办企事业与高校之间的财务关系
针对校办企业产权不明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政(事)企不分影响财务管理,成本核算不准利润不真实等问题应加强对校办企业的财务管理。
(1)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专门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对校办企业董事、法人代表、主管、会计进行考核、任免,制定校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重大决定,代表学校审计、批准重大投资项目。
(2)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做到资金来龙去脉清楚,严格控制成本开支,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包括建立健全与校办企业相适应的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核算管理,理顺与校一级财务关系,接受学校财务、审计的监督,发挥财务制度的约束力;明晰校办企业的产权关系,划分责权利的界线,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采用科学的成本核算法,考核成本指标,加强成本管理,对企业产供销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要按企业成本核算方法进行汇集和分配,统一成本口径,如实反映企业成本,以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利润管理,建立经济责任制。
(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加强产前管理。校级财务对校办企业是处于领导、监督制约的地位,企业要理顺上下级关系,服从校级财务及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校财务、审计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对企业的事前监督、审计管理,让问题消灭在业务发生之前,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总之,高校既要坚持学校统一领导,财务统管,又要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要积极鼓励各系各部门在完成主要教学任务前提下,进行各种形式的创收活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分配制度,要切实体现学校、部门、个人合理受益的分配原则。
(三)正确运用财务管理理论的原理、方法
结合财务实际工作,确定高校财务管理目标,制定和完善财务分析评价制度,改革完善财务管理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对高校财务管理的要求。
在财务管理目标方面,高校财务管理的目标可以确定为“相关利益主体价值最大化”。相关利益主体包括:一是政府,作为学校的所有者、教育经费的主要投资者和公共设施的提供者,要求学校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各种高级人才和科技服务;二是其他合作办学投资者,在为社会培养人才的同时,还追求投资财富最大化;三是学生(顾客),通过高考、选择学校提供的专业(产品),在交纳学费后,进入大学学习,他们要求掌握最全面的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今后谋取职业打下较高的起点和扎实的基础;四是教职员工,希望自己有好的工作环境、好的发展空间、好的待遇,能够更安心地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这几个利益主体,通过学校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国家和学校的经济分配政策的调动下,各自在发挥各自的作用,资金才可能按照价值规律不断运动。这就要求提高高校财务管理的能力,在教育经费的筹资管理、分配管理、使用管理、投资和成本管理中,运用预算、定额、定员、可行性分析、预测等科学方法,开展一系列财务管理活动,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中,积极发挥财务的参谋、助手作用,使财务管理向“决策型、控制型”拓展。
高校要制定和完善财务评价制度,建立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分析(信息处理)能力。财务分析评价是运用事业计划、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对高校一定时期内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系统剖析、比较和评价,以求得对高校经济活动和事业发展状况的规律性认识。科学的财务分析评价既是一个认识的过程,又是一种检查的手段。它的主要作用在于:一是正确分析学校财务运行和财务管理状况、财务问题,为改善管理、提高效益提供依据;二是促进综合财务计划的顺利实现,加强财务调控能力;三是促进学校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努力增收节支。
1. 结合学校的投资、筹资实际情况,拓宽筹资渠道集聚资金
具体包括在提高教学手段和改善教学设施方面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经费的拨款和补助;充分挖掘内部潜力,使各项教学的配套设施发挥高效率运转,争取多招生,加强学生收费管理工作的力度,防止学生无故欠费;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进修班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办学活动,同时可利用现有的设备和科学技术进行咨询服务、开放实验室等各种有偿服务活动;鼓励老师开展科研活动;利用国家近几年来对校办企业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向效益好、见效快的校办产业投资,以取得丰厚的利润回报;同银行加强合作,争取贷款。
高校在注重大型投资和筹资项目的财务管理的同时,更不能放松日常经费支出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计划,合理安排,严格管理。管理部门应努力规范学校各层次经费使用的决策范围,防止多人管和无人管现象,实现学校全员科学管理。
2. 加强高校预算管理的研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高校预算是学校年度内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可控制支出的依据。强化预算的管理,一是要把部门预算和校内综合预算合二为一,部门预算就是学校每年执行的预算;二是推行校内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单位,对学校所属各部门要求编制预算,编制方法方面,要试行和推广“零基预算”法,克服学校预算内容不实、预算约束不强和预算执行不了的情况;三是实行预算经费定员、定额管理,无论是人员经费还是一般公用经费均按定员、定额来测算,对专项经费实行滚动预算,建立预算项目库;四是完善预算的调整制度,从调整时间、方法、程序等作相应的规定;五是建立预算的跟踪、分析和评价制度,完善预算控制制度,优化资金的支出结构和确保资金正确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使预算更趋公平、合理、透明。另外,还要加强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研究,使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与之相适应,提高学校资金运作效率。
3.建立健全高校内部控制制度
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了控制学校内部的一切经济业务,使之都能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预期目标进行,以保证学校计划任务的完成,最直接的目标是防止差错和舞弊行为。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中,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以预防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防止学校的管理发生无效率或不法行为,包括组织控制、人事控制、程序控制、纪律控制等。二是注重程序制约,对主要业务的控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执行、记录、检查等控制程序,特别是对外投资、物资设备采购、基建项目招投标、学生招生及收费等。三是注重责任牵制,在机构设置与岗位分工时,一定要明确各部门组织及上岗个人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并要规定追究、查处责任的措施与奖惩办法。
4.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高校应设置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和队伍,加大归口管理力度。要打破目前财产物资分口管理散乱、难以及时清理、调拨的局面,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制度、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的完整管理体系,完善资产合理流动制;同时,结合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明确产权,找准问题,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合理配置和有效考核相结合,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资产管理约束机制。一是建立完善购置制度,对需购置的设备,在校内无法调配的情况下,从技术性、经济性、实用性等多方面进行科学性论证,做出详细预算申请,强化购置环节的管理;二是建立完善经济责任制,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必要的物质奖励、经济处罚制度,把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建立完善合理配置学校资产制度,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投资、出租、出借、调拨等方式,盘活学校闲置资产,物尽其用,提高有效利用率;四是坚持清查清理制度,检查财产物资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建立完善无形资产的核算、登记、使用、商品化和考核等管理制度,及早纳入规范的管理轨道,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无形资产不受侵犯,为高校取得合法的经济效益。同时加强、规范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建立合理的投资、考核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要树立投资效益观,凡是学校参与经营的资产,无论是通过投资、出租、出借、或其他形式转移给校办产业、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使用,学校均要按一定回报率收取资产占用费,补偿资产在运行中的损耗和必要的回报;二是建立投资项目评价、投资登记、投资回报、清查盘点及监督等专项管理制度,完善投资、考核体系,理顺产权关系,督促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增收节支,降低成本,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要积极促使学校把闲置资产、不需用资产或无形资产向经营性资产转化,并加强监督管理,以发挥其经济效益。
5.切实加强对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校内结算中心的业务
高等学校必须结合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对所属二级单位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划分各单位在财务工作中的权责和权限。不得在管理上重校级轻基层。对重要的经济活动如对外投资、向银行贷款、收费立项和标准审定等应归口学校统一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二级单位严肃处理,限期整改。二级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地反映在学校总体财务报表中。
高等学校校结算中心的主要任务是适当集中财力,加强内部资金管理,防止体外循环,不得超出业务范围从事非法集资、高息揽存、储蓄或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深化财务改革,建立适应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财务管理体制,是高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开展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制度保证。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关于高校财务改革的各项规定,建立起一个科学规范的、适应高等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财务管理体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郭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