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化视角的中新会计准则比较研究
摘要:文化会影响会计准则的制定,本文从政府对经济事项的干预程度以及规避风险意识和职业判断能力等文化差异方面对中新两国会计准则的差异进行比较,得出中新两国存在文化差异,同时也存在会计准则差异,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具有本国特色,不应盲目照搬照抄。并提出应促进我国社会公众参与制定会计准则和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等建议。
关键词:文化视角 中新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差异
会计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必然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原则具体化的表现,体现了会计准则的目标、会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会计术语及其含义等。我国和新加坡在东盟国家中是重要的贸易伙伴关系。因此两国会计准则的差异对贸易影响越来越大,通过文化视角对中新两国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分析,对于协调两国的会计处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新加坡文化特征简介
新加坡国家虽小,其文化上却呈现出极其复杂的多元化色彩。在新加坡多元文化的形成过程中,英国开始了对新加坡长达100多年的殖民统治。在殖民期间英国人控制着新加坡的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政策,在新加坡实行英国式的自由主义政策,强调商业自由、法律和秩序,因此新加坡的文化有着很深的西方文化烙印。例如:1.注重个人主义。由于新加坡受到了英国一百多年的殖民统治,并且是一个多民族的移民国家,因此文化中注重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强调个人利益高于集体利益,认为个人意愿高于集体规范,个人的行为具有较大的选择自由。2.弱化政府对各项经济事务的干预。在新加坡,社会法制比较健全,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较少,集权程度较低,分权较为普遍,各级之间会协商共事,社会各个阶层参与程度较高,人们的等级观念较淡薄。3.具备一定的冒险精神及判断能力。西方文化对风险和未知事物的探索态度比较积极,具备较强的冒险精神。因此新加坡能够容忍自由的个人观念和行为,重实务轻原则,通过惯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很注重培养职业判断能力。
二、中新不同文化对会计准则的影响
(一)不同文化特征对会计目标的影响。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在我国会计目标的表述中,强调了我国会计信息应首先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新加坡的CCDG所发布的FRS 1《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中,提出“编制财务报告应为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信贷者以及其他用户,提供有用的信息,以便做出合理的投资、信贷和类似决策”,把投资者和信贷者的信息需要放在了最为显要的地位,与新加坡所倡导的西方式个人主义的文化相呼应。
(二)政府对经济事务干预程度的强与弱。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主要是由财政部制定和发布的,体现了政府对经济事务具有很强的干预程度。尽管在会计准则正式颁布之前会有征求意见稿,但一般情况下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与官方发布的准则并无实质上的改变。这种制定准则的模式最主要特征是政府部门直接干预或制定会计准则,这种模式下制定的会计准则具有较大的强制性,准则本身就是行政法规的一部分,因此它对财务报表的编制者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这种制定方法的弊端在于可能会导致不适用于实务应用的问题。
在2003年之前,新加坡会计准则的制定是由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ICPAS)负责的,ICPAS是1987年在会计法下成立的会计职业团体,不隶属于任何部门。成员中有八名来自其会员,其他三名代表则是由新加坡财政部门指定。目前新加坡使用的是公司披露与治理委员会(CCDG)发布的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FRS),CCDG是由新加坡财政部门在2002年8月16日发起成立,其所有成员均由财政部门委任,分别是来自商界、会计实务界、学术界和政府的代表,此外CCDG还进行额外公开协商,以收集征求所涉及的特殊领域的意见稿。这种制定方法体现了新加坡所倡导的民主制度,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社会各界的意见,反映民主制定准则的过程。同时在具体的会计处理过程中,新加坡允许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可以灵活使用FRS、GAAP或是IAS来编制财务报告。
(三)规避风险意识和职业判断能力。一直以来我国对于各行各业各种经济业务均有相应的会计制度,对于全部具体的会计处理事项几乎都有所规定,在2006年以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之后,还发布了详细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等对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的指导。比如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三大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项目、结构、附注均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范,并在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提供了相应的参考范式,可直接指导会计人员的编报工作。我国的会计从业人员在遇到无法确定的事项处理时首先寻找会计制度看有无相应规范,可见我国会计从业人员有着较强的规避风险的意识。由于长期存在规避风险的意识,所以我国企业比较不重视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的运用,比如我国会计准则要求不同企业会计实务的统一和企业不同期间会计方法的一贯性,几乎没有给企业留下灵活进行会计处理的余地,会计从业人员也几乎没有职业判断的需要。再如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计量方法只能采用总价法,没有采用净价法的原因就是如果按净价法计量收入,则需要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来对未来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等进行估计,而以我国目前大部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是很难准确完成这些估计的。
新加坡一直注重培养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允许自主进行职业判断和会计处理。新加坡的CCDG所发布的FRS 1《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中,对于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指出:“在会计期间,会计原则由此期至彼期的一贯应用,如果严格要求一贯性会阻碍会计的发展。对于一种更为合适的会计方法,进行变更时总是要牺牲一贯性的”,只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就应允许实行会计变更。这反映了新加坡文化注重个体的能动性与灵活性。还比如新加坡会计准则没有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编制制定相应准则,相关内容仅散见于其他会计准则有关信息披露的规范中;对于收入的确认提倡的是净价法,也可以是净价法与总价法并用;对承租人融资租赁资产和负债的计量中,要考虑折现因素,主张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入账等。这些与我国会计准则的差异都体现了新加坡是很重视培养本国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并对本国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是非常有信心的。
三、结论
文化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会引导人类社会实践的行为,而会计准则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为了完善会计行为由相关组织正式确立制定的成文规则,因此文化和会计准则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通过分析我国与新加坡文化的差异,发现文化的差异可以导致会计准则的差异。中新两国的文化差异合理存在,因此中新两国会计准则差异也是合理存在的,不能说哪种会计准则更为先进。但我国可以通过借鉴新加坡会计准则更为合理的部分,来改进自身的不足。
(一)促进社会公众参与制定会计准则。我国应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加大社会公众参与的力度,可以通过借鉴新加坡的广开言路的方式,在官方网站上开设一个平台,以便社会公众发表意见,并且将会计准则制订的每一环节和进展程度都写在官网上,供大家参阅。这种信息的公开不仅可以使人们了解会计准则的制订过程,并且增加了社会公众的主人翁意识,能更加积极地参与到会计准则的制订过程中,使得会计准则更加完善。
(二)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当前在会计处理过程中所遇到的业务越来越复杂,很难把全部业务都通过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等进行规定,因此我国应学习新加坡培养会计从业人员的独立职业判断能力,来灵活应对各种复杂的经济业务。而这样的职业培训,可以通过在从业资格考试、后续教育等方式中实现。
(三)会计准则应具有本国特色。通过分析新加坡的会计准则,可以看出新加坡的会计准则并不是简单照抄国际会计准则,是在考虑了本国的文化和实际经济情况后,在会计准则中体现了新加坡特色。因此对于我国的会计准则,可以借鉴国际上部分先进的会计准则,但是不应全盘照抄,应结合我国自身的文化特色,制定出适合本国的会计准则。从这一点来说,我国选择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而不是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是在考虑了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因素之后所作出的合理决定。S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我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环境下会计准则趋同与发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BGL038)
参考文献:
1.刘新,杨一.中国与新加坡会计制度及核算对比研究[J].金山,2012,(3).
2.张云.中国会计文化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07.
3.罗志忠.中国与新加坡会计准则比较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