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的制度影响框架构建
摘要:本文在分渠道营运资金管理的基础上,对影响营运资金的区域因素展开研究,旨在从制度视角分析区域影响企业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的内在机制。借鉴新制度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本文分类研究、发现了影响我国企业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管理的各种具体的正式、非正式制度,并建立了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的制度影响框架。
关键词:采购渠道营运资金 区域 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
一、引言
营运资金管理是企业理财的重要内容之一,王竹泉、逄咏梅、孙建强(2007)为了反映营运资金在渠道上的分布状态,将营运资金重新分类为经营活动营运资金和理财活动营运资金,经营活动的营业资金管理的首要目标是追求周转效率从而提高盈利能力;后者则主要是在保证企业经营活动营运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具有足够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然后进一步将经营活动营运资金按照其与供应链或渠道的关系分为营销渠道的营运资金、生产渠道的营运资金和采购渠道的营运资金(王竹泉等,2009)。分渠道研究已成为营运资金管理研究的新课题和新方向。这时值得关注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提高各渠道营运资金管理效率?其影响因素是什么?该研究已发现,行业、区域、通货膨胀、企业的外向经营性等会影响营运资金管理。其实区域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区域中建立起的制度框架。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并不生存于真空中,其所在的制度环境作为外生于企业的变量,通过限定利益相关个体的选择集合内生了企业目标、引导着企业行为。要研究企业内部的任何财务活动,都必须首先明确对之发生作用的制度框架,并发掘制度的作用机制。本文即以此为切入点,以采购渠道营运资金为对象,从制度视角分析区域影响营运资金管理的内在机制。其意义在于,当制度这一外生变量发生变化或预期将改变时,营运资金各项目将随之变化,于是管理策略也需相应改变。
二、国内外营运资金影响因素研究回顾
国外关于营运资金管理的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其研究内容包括分别从营运资金各项目和将营运资金作为一个整体的研究两方面展开。相关研究拓展至信用评级、短期融资、消费者信贷等内容。90年代后的研究则转向以供应链的优化和管理为重心的营运资金管理研究。关于营运资金的绩效评价,包括营运资金周转率、周转期指标、变现效率指标。国内的研究主要跟随国外研究的思路,探讨营运资金管理的原理、研究方法上的不足等,王竹泉、马广林(2005)提出了“将跨地区经营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重心转移到渠道控制上”的理念。根据王竹泉等(2007)的研究,采购渠道营运资金主要涉及企业与其上游供应商之间的资金往来,以及采购后作为材料的存货数量管理。可以用周转期评价营运资金管理的效果。
采购渠道营运资金周转期=采购渠道营运资金÷(全年材料消耗总额/360)=(材料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全年材料消耗总额/360)
国内外营运资金管理的实证研究则主要倾向于研究营运资金管理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和营运资金管理的影响因素。已有研究发现,企业在考虑营运资金投放数量时受行业、规模、利率等因素的影响,以及管理者对风险的态度、企业的偿债能力等影响。分渠道营运资金管理的影响因素包括行业、区域、通货膨胀、企业的外向经营性。
本文在王竹泉等研究的基础上,以采购渠道营运资金为研究对象,进一步分析区域影响营运资金的制度因素及其影响机制。
三、区域影响营运资金管理的机制:制度
在财务管理理论环境起点论框架下,企业是其生存环境的产物,理财环境对财务管理假设、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方法、财务管理内容具有决定性作用。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企业所在区域的性质是由相关制度界定的,“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一个社会,或确切地说是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这里的制度被定义为“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秩序和行为道德、伦理规范(诺思,1944)。”企业在进行一切财务活动、经济行为时都将受特定制度的约束和激励。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管理的目标是在保证企业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基础上提高资金营运能力,作为追求利润、控制风险的一项经济行为,也必将受到所在区域中制度的影响。制度是外生于企业的变量,当制度本身发生变化时,营运资金管理策略将必然随之改变。
根据诺斯、舒尔茨、青木昌言、柯武刚、史漫飞等制度经济学家的研究,制度可以分为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前者指正式颁布的法规,包括宪法、法令、产权等,后者则由社会自发形成的,包括道德的约束、禁忌、习惯、传统和行为准则等(诺思,1944)。本文将从正式、非正式制度角度探讨影响我国企业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管理的各种具体制度。
四、正式制度的影响
如前所述,正式制度是一种可观察到的、人们主动制定并要求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或规范,是对人们行为的显性约束。它通过正式规定人们行为的权利与义务,进而影响与决策有关的预期。参照对正式制度的定义,影响企业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管理的正式制度主要有法律制度、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企业自行制定的各种合同制度等。
(一)法律制度。影响企业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管理的法律制度主要有经济法、会计法。
1.经济法律制度。经济法规定了各类企业作为独立经济主体的权利义务,并协助将有限经济利益和稀缺经济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这些法律成为企业间交易所遵循的原则和底线。能够直接影响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管理的经济法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企业破产法》、《合同法》、《外汇管理条例》、《票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物权法》等。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关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条文将直接影响公司材料存货数量;“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规定将影响上市公司的现金余额、现金管理能力,以及交易款项的支付,即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企业破产法》使企业不得不关注自己的各种长短期债务,企业也会因不及时偿付应付账款而被供应商起诉,即增加了应付账款的财务风险。《合同法》规定了如何达成企业间买卖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相应的资金利用。应付账款在经济实质上是归于卖方所有,但买方仍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占用并利用应付款。合同法规定了这一范围。当合同法变更,应付账款的法律权益归属、偿付将变化,相应的营运资金管理对策、方法也将随之改变。《外汇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可以用外汇付款的资金项目,对相应外汇款项支付的制度规定、以及外汇汇率的变化也就必然影响交易货款的结算,影响应付、预付款的金额。票据的使用使得买方可利用资金在途(或形成“未达账项”)的时间。但这一时间的长短及利用也会由与支付结算和票据相关的法律制度予以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及到回扣、折扣、佣金、附赠几种商业做法的规定。这些行为的做出和接受都会影响应收应付款的数额。而对应收账款、或其他财产权利(如银行票据、债券、提货单、股权、基金、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质押,可对营运资金贷款。《物权法》界定了质押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将影响企业营运资金数额。
可以看出,上述法律制度对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的影响机制十分明显,制度改变也将直接影响采购渠道的营运资金数量及其管理策略。
2.会计法律制度。企业的任何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会计记录,《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了每一会计科目的记录方法与要求。作为一种契约,会计法律制度也是一种无法详细规定一切未来事项的不完全契约,会计记录是在会计法律规定下借助会计职业判断完成的。因此任一渠道的营运资金管理都将受会计法律制度的影响,包括会计法、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就采购渠道营运资金而言,材料存货价值的确定随期末存货计价方法、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数额的不同而不同,而这些正是由会计制度规定。预付账款与应收账款类似,会计制度同样也规定应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以及计提的方法与比例。因而采购渠道的营运资金数量将随会计制度和会计判断的变化而变化。
(二)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是政治制度的基础,政治制度是经济制度的上层建筑,并将必然影响经济制度。
根据宪法,我国的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由国家及其行权人政府代表全国人民享有法定最高权利。这一政策层面上的制度安排,可具体化为组织层面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其特征是在认可“公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前提下承认私有产权的合法存在,它意味着公有产权高于私有产权。这些上层制度会间接、直接地影响下层操作层上的制度安排。
具体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企业在市场上有自由的定价权和买卖权,但作为公有产权代表的国家或政府则拥有高于私有产权的价格控制权。政府至少从两种途径影响商品价格。一是通过市场经济制度进行间接调控,二是直接对商品价格进行行政干预。第一条途径即政府通过制定法律制度将市场经济法制化,借助市场无形的手建立价格机制,使得商品交易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公平竞争内生产生。第二条途径是当市场失灵、价格机制不能引导资源有效配置时,政府将伸出有形的手直接管控,其措施包括:(1)每年根据国计民生需要发展的经济领域、方向,制定有倾向性的产业政策、经济政策,引导整个市场的发展方向和重点。(2)当市场内生的某种商品价格超过政府的可控范围而不能自我良性发展、或危害到社会公共利益时,政府将代表全国人民的利益进行价格管制。
当价格受到人为影响,市场的供求关系将被动改变,市场对该种商品的需求量、供给量都会发生变化,个体企业对该商品的需求量也将随之改变,体现于营运资金中的企业全年材料消耗总额。
经济制度对于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的作用机制也就在于直接、间接的影响商品价格、购置数量。它们自然将影响企业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的数额,当价格不能完全由市场内生时,相关经济制度也将成为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的制度因素。
(三)交易合同制度。作为法制经济的市场经济事实上就是一种契约经济或合同经济。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主要是通过合同这一正式制度进行。它涉及企业与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往来,包括用工合同、借款合同、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工程合同、广告合同等。许多合同的签订都与营运资金挂钩,如采购渠道中形成的应付、预付款占总交易金额的比例,均由双方的合同明确规定。因此采购渠道营运资金各项目的影响也将因所签订的各种合同而异,可通过改变合同来调节营运资金数量。
四、非正式制度的影响
根据制度经济学,非正式制度的概念很广,诺斯将其定义为“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及意识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是那些对人的行为的不成文限制,是与法律等正式制度相对的概念”(诺思,1944)。其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它们可以综合体现为文化或价值观。企业的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管理将从上述角度受到企业所在国家非正式制度的影响。
对文化研究深有造诣且广为学界所认可的学者是霍夫斯特德,他用五个维度去衡量不同文化的差异和价值取向。
落脚于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管理,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可从这些方面来解释。(1)权距较大的企业更愿意接受上级的决策,上级管理者的知识、价值观等将影响整个企业对营运资金管理的效果,包括材料采购的数量、收账政策的制定、付款的策略等。(2)对不确定性的反应程度即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对风险承受能力较小的管理者会持有较多材料存货。(3)集体主义价值观较强的管理者更倾向于维护供应链整体的利益,重视与上下游企业长远关系的发展。(4)男性度较强的社会中,人比较自信武断,崇尚金钱与物质。相应的营运资金管理决策一般会由高层做出,更多以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女性度较强的社会则注重和谐和中庸,如中国,更愿意接受满意的利润和进行适度的收付款管理。(5)有长期导向价值观的社会群体面向未来,营运资金管理中也会着眼于信誉、供应链的建立、供应商长期合作关系的维护;短期导向观则重视当前的利润,急功近利,容易为追求短期利润而不断的选择低价供货商,产品质量不易保障。
另外,营运资金管理还与社会成员对既有伦理道德、文化的重视程度相关,即上述非正式制度的执行效率。有道德的企业及其管理者以社会道德标准为其处世、经商的底线,他们会及时偿付、尽量不拖欠供应商货款,反之则会经常拖欠或恶意使用低成本的供应商货款。
五、影响我国企业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的制度框架建立
综上,区域对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的影响可体现于区域中的制度框架,如图1:影响我国企业采购渠道营运资金的制度框架
(图略)
(注:本文系中国海洋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我国转型经济制度下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20111302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渠道管理的营运资金管理研究与中国上市公司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编号:7077202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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