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财政资金支持职责
摘要:实现生产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转变,有效地满足城镇化建设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城镇化的发展动力来自于市场和政府两个方面,市场负责有效配置各种资源要素组合,政府负责弥补市场失灵。其中构建制度环境、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弥补市场失灵的主要任务。财政既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也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投入来源,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负有重要责任。
1.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制度环境。新型城镇化要求公共财政框架及相关的制度机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性领域,同时对于市场存在缺陷的领域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城镇化建设的制度环境,实现生产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转变,有效地满足城镇化建设对公共服务的需求。
2.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民工市民化。新型城镇化要求政府逐步为公众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必要条件。特别是要保障好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进城农民工的公共服务需要,提高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给予城镇化过程中农民选择进城或者返乡的自由,保障失地农民得到合理补偿,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水平。
3.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基础设施是新型城镇化的硬件基础。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绿化等企业生产、老百姓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都需要财政资金支持。尤其是一些公益性较强、投资规模庞大的重点项目,更是离不开财政资金的直接投入。
4.发挥政策杠杆作用,调节资源配置。新型城镇化要求财政发挥激励引导作用,优化劳动力、土地、货币等重要资源的配置,满足城镇化发展需求。一是要鼓励企业因地制宜,找准基于本地优势、符合本地特色的优势产业。二是要积极引导区域布局,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促进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三是要加强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力度,有效地利用生态环境以及其中的自然资源。四是要利用财政信用向社会融资,这包括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银行贷款、信用担保、BT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