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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严把资产处置审核加强预算单位资产管理

 摘要:青浦区财政局加强区级预算单位资产管理,严格审核预算单位资产处置申报事项,有效遏制预算单位随意报废资产的现象。2013年受理预算单位资产处置申请共计98件,申请处置总额8900余万元,驳回申请总额为36万元,均较上年大幅下降。

  一是加强初审。预算单位在资产系统处置申请提交前,对部分难以把握的处置明细,先提交资产管理科进行初审;资产管理员审核后及时提出意见,对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处置明细予以驳回,对因系统原因造成登记日期不符等情况,要求预算单位提供原始单据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准予在系统中提交。

  二是实地清查。资产管理员与相关专管员到预算单位进行审核,包括对资产明细账审核及专管员与资产管理员共同对申请报废资产实物清点。

  三是严格复审。资产处置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资产管理员对整个审核流程涉及的事项再予复审,包括申报单上相关部门领导是否签章、同意处置金额是否与实地审核确定金额一致等,全部复审无误后方可打印批复单。
稿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