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积极应对新准则
本报讯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公司实施新的核算办法。基金估值方法及个别会计政策已有所变更,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法规的规定。”连日来,各基金公司纷纷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实施新会计准则的通知和提示,积极应对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业新会计准则。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公司管理的所有基金都从今年7月1日实施了新会计准则,并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实施新会计准则后,基金估值方法及个别会计政策方面的变更并没有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性影响。”
南方基金客户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后,近期日常基金清算时间有所延长,查询服务系统(包括网站首页、网上交易、客服电话自助查询)中的基金净值等更新数据的披露时间因此也相应延迟。近期我们也专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新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法进行了全面估值。”
北京东方华尔金融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董华香分析说,新会计准则下,基金公司的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模式、基金估值方法、会计报表列报等方面都有一些新的规定和变化。其中,一个最大的变化就在于全面实行公允价值法。
公允价值法是国际通用的估值办法,公允价值有能及时反映基金投资组合的真实收益与风险的优势。但是之前由于使用公允价值法存在技术实施上的一些难题,公允价值一直没有被推行。
据了解,长期以来,基金对交易所股票采用市价进行每日估值,实际上就是一种公允价值计价方式的运用。因此,新准则对股票型基金的估值影响并不大。而债券型和货币型基金净值以前是按债券票面利率的摊余成本法计算,按照新会计准则,则需要按债券实际利率摊余成本法计算。这种方法的转变在改变基金会计计算方法的同时,对估值的结果也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