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国际实践
早在二百多年前,美国总统杰弗逊就曾希望看到“联邦财务就像商人的账簿那样清晰和易懂,这样,每个国会议员、每个公民都能够看懂它,并对滥用职权情况进行调查,以更好地控制它”。但囿于当时的技术条件以及政治和经济理念的限制,这一理想一直未能实现,直至20世纪80年代,政府会计改革在世界范围内兴起,政府财务公开、透明的目标才得以逐步实现。
一、各国政府会计改革的主要背景
1.政府面临财政压力。在20世纪90年代,在许多西方国家,社会福利制度成本日益上升,公共服务的范围与规模不断扩张,这导致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同时由于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税收的增长受到限制。这两方面的作用导致这些国家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赤字和公债规模日益扩张,通货膨胀率提高,投资和就业受到不良影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遭遇威胁。在新西兰,1984年政府财政赤字占GDP的9%,1989年底,政府的净债务达到了GDP的50%左右。在英国,二战使国家的基础设施和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损失。战后人民迫切要求公共部门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与各种社会保障。
2.公民要求政府改善绩效的呼声强烈。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民要求政府改善绩效的呼声具有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背景。在政治方面,二战后西方民主政治出现一些畸形变化,国家权力日益向行政部门集中,同时,一些大利益集团的政治影响力日益增加,普通民众的知情权、参政权受到侵害;在经济方面,凯恩斯主义力图通过国家干预刺激有效需求来缓解经济危机的努力遇到严重挫折,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先后出现了经济滞涨;在社会政策方面,财政危机使西欧各福利国家推行的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并导致其国家陷入危机。在这种形势下,公民对政府的效能产生了质疑,强烈要求政府改善绩效。
3.职业组织、资本市场以及信用评级机构等对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会计改革的推动。对于一些面临财务压力的地方政府来说,“收税权”越来越不能毫无限制地提供支撑,只能到资本市场寻求融资。而资本市场的投资人与信用评级机构通常要求他们提供经审计的GAAP基础的财务报告,而这可能又会进一步提高会计职业组织的偏好对政府会计的影响。
4.一体化组织与国际组织在金融安全与预算稳定等方面的要求。欧盟成立后,通过1993年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1997年生效的《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了欧盟财政政策的基本框架。《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对成员国财政政策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从1994年起,欧盟各成员国的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即赤字率)不能超过3%,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即债务率)不能超过60%。《稳定与增长公约》在进一步明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财政政策原则基础上,确定了欧盟财政政策协调的规则、过度财政赤字的惩罚程序,以及建立预警机制监督各国财政运行状况,保证各成员国在中期内(1997年-2004年)实现财政基本平衡或者略有盈余。这些政策对欧共体成员国以及未来可能加入欧共体国家的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要求,也对其政府会计系统提出了要求。各国的财政可持续性是按照欧洲货币联盟的预算要求来衡量的。
二、各国政府会计改革实践
在上述背景下,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新西兰率先推动,在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和美国等OECD成员国的积极呼应下,开始了政府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改革。除了少数的激进国家外,改革通常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国外已有的这些经验来看,虽各国政府会计均引入了权责发生制,但引入的程度和范围不同,综合来看可以将29个国家的改革方式分为以下三种类型(见表2):
一是“在整体推进型”。这是指在改革深度和范围上双管齐下的做法,其代表国家有新西兰、澳大利亚等,主要特点是:政府财务报告和政府预算均按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这种改革看似一次性推进了所有事项的改革,但并非“大跃进”行为,早在改革前已有很多年的理论和经验准备,变革是具有充分基础的,且有着迫切的本国背景要求。
二是“分步推进型”。这种方式在深度上从政府财务报告的权责发生制开始然后深入到政府预算的权责发生制应用;范围上按“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完全的权责发生制”的轨迹一步步实施改革。加拿大先提出以“财务信息战略”进行政府会计的责任框架,通过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一系列改革,形成了目前所谓的“修正权责发生制会计”。
三是“逐渐扩展型”。先根据需要在一部分政府会计科目中采用权责发生制,此后再逐渐推广到主要的或大部分的会计科目中。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已开始在预算会计中使用权责发生制处理一些政府项目,但直到1997年,美国才将权责发生制全面应用于政府及其机构的运营活动。
表2 主要国家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一览表
国家 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 权责发生制预算
政府部门 国家(核心)政府
新西兰 是 是 是
澳大利亚 是 是 是
加拿大 否 是 否
美国 是 是 否,个别除外
三、国外政府会计改革的经验借鉴
从各国改革的进程来看,基本上都实行了循序渐进、分步改革的办法。具体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会计基础的转变必须在更广的公共管理改革背景下才更具有意义和作用。国际经验表明,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必然要求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的变革。从制度基础来看,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只是更大范围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
其次,在改革之前,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各国政府在改革过程中都根据本国的改革需要制定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公共部门会计准则。
第三,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是改革的方向,但在改革过程中没有统一模式。政府会计基础从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的转变得到多数学者的支持,不少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在政府会计中采用权责发生制,但纵观世界各国的情况,对权责发生制的应用没有统一的模式,都是根据各自的情况而进行改革。我国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管理体制采取的是渐进式改革,决定了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也应循序渐进。
第四,政府会计目标决定着核算基础的选择。许多国家的政府会计目标中,在对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越来越关注的同时,并未放弃关于预算符合性的信息需求。预算是当年的财务计划,也是政府收支的重要控制工具。在大多数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决策过程中,对于预算信息的要求主要是当年的收入和支出。显然收付实现制能够基本上满足预算功能的要求。政府会计这种双重目标的结果是,许多国家的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而预算依然采用收付实现制。即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同时,一些业务依然采用收付实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