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介绍
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要求,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将开展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积极扩展评价范围,探索评价结果应用,取得良好成效。2012-2014年,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共组织评价项目4869个,涉及财政资金531.8亿元。部分地区启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积累了有益经验。
一、完善制度建设
完善的制度建设是有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在建章立制方面,全省多数市县都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如:成都市先后制定《成都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规范明确绩效管理责任主体、评价内容、管理程序,确立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巴中市建立了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反馈应用“四位一体”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在组织机构方面,广元市、广安市、凉山州、南江县等市(州)县强化人员配置,设立单独的预算绩效管理机构,专门承担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职能,为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宣传培训
部分市县通过加强宣传,开展培训等手段,筑牢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基础,确保绩效理念不断强化。一方面扩大宣传。达州市、仁寿县、仪陇县等市县利用信息简报、专题宣讲、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2014年发布信息简报15篇,开展专题宣讲8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另一方面加强培训。内江市、乐山市、江油市等市县,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开展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学习绩效评价政策解读、操作流程、指标体系等相关内容,有效增强绩效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夯实工作基础,2014年上述三地共培训500余人次。
三、健全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准确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工具,各级财政都根据本地实际,参照省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完善本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部分市县主动作为,积极研究设定特性指标,健全指标体系,确保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精准。广元市制定《广元市切块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切块资金分配依据、资金分配集中度、项目效用性、资金到位及时性等因素纳入切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成都市结合不同项目的绩效特点,在标准化框架内设置个性化指标,共收集、整理个性指标1677个。绵阳市、遂宁市深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调研,根据不同项目特点,逐一细化指标体系,完善特性指标设置,增强评价工作可操作性,做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
四、加强协作推进
部分市县在协作推进方面狠下功夫,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动员协调主管部门和社会中介等多方力量参与评价,形成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合力。一是建立内部协调机制。泸县、中江县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绩效评价股室间、部门间协调联系机制,及时传达工作信息,协调解决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二是争取代表委员支持。宣汉县邀请5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指导现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评价工作透明度。三台县及时主动将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和评价结果向县人大和县政协报告,县人大、县政协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引入社会中介参与。盐亭县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政策把关,引进社会中介机构独立开展评价工作,增强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强化结果应用
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最终目标,也是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所在。各级财政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长效机制,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拓展结果应用范围,加大结果应用力度,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巴中市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调整、专项资金分配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2014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予以警示整改12个项目,调增7个项目预算规模,调减4个项目预算规模。泸州市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因数,并纳入市对区(县)财政工作专项考核范围,2014年涉及分配资金210万元。乐至县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向县人大报告,并将评价结果纳入政府考核。华蓥市将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在华蓥市公众信息网、华蓥市财政信息网公开,建立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中明确提出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削减。通江县、平昌县探索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切实对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加强问题反馈与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项目实施情况和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着力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