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产业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探索实践
一、市场化探索
产业引导基金与生俱来的“国有”标签下,使其在运作过程中很难褪掉国资的色彩,走向市场化便成为其发展的必由之路。从目前社会各界的讨论来看,所谓的市场化就是在引导性和市场化之间寻求平衡,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现专业化管理,打破政府直接管理基金的模式。二是突破投资的地域性限制。
1.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专业化管理
2014年重庆设立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首期25亿元,连续5年投入,预计规模在125亿元。首批合作一般合伙人达16家,计划成立基金规模155.5亿元,其中产业引导基金拟出资45.5亿元,撬动资金杠杆率3.4倍。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投向工业、农业、科技等六大领域。
重庆采用了“协调小组+产业引导基金公司”的运作模式,政府在产业引导基金中只负责“两端”,即在前端负责审定引导基金总体投资方案,在后端把握各子基金投资方向。对产业引导基金的运营管理,政府并不干预,给各类基金管理人带来了更大的发挥空间。
产业引导基金实行专业化管理,各子基金的所有权、管理权、托管权分离,“募、投、管、退”等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具体表现为:引导基金在子基金中参股不控股,其余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募集,各出资人的资金应当同步到位,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子基金的投资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专业优势做出判断,引导基金作为出资人参与投资决策。在投后管理上,行业研究、公司评估、股权管理、参与决策、增值服务以及投资者管理管理等,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在退出上,子基金的续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确需延长的,总续存期限不得超过7年,续存期满后,各出资人应当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方式退出。
2.苏州创投引导基金——投资市场化
苏州政府要求基金投资需有一定的政府功能,包括促进当地经济和产业的发展,但基金本身还保持市场化运作、以盈利为首要目的,不会有一些让利或者是保底条款。苏州政府对基金的投资有一些小要求,投资要留在园区,但是对范围没有限制,以项目最优为原则。同时,政府及引导基金本身不会干涉具体的投资决策。
苏州引导基金完全市场化运作:一方面,择优不择地,项目选择突破地域限制;另一方面,与其他投资人同股同权。意味着,虽然项目成功时不让利,但一旦清盘,苏州引导基金将与其他投资者共担风险。这种市场化运作,在很多地方引导基金看来是无法接受的。很多引导基金明确规定:一旦项目清盘,先保证引导部分的股份退出,且子基金将70-80%投资当地,20-30%的项目必须是中前期。
苏州模式虽然优秀但不具备代表性,各地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的目的还是投资于本地区,繁荣本地经济,而非促进基金产业发展。相较起来,重庆模式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
二、2014年以来各地区的具体实践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新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数量和管理资本量分别是2013年的3.5倍和9.4倍。2015年仅上半年全国省、市、县各基金政府成立的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已超过5000亿元,是2014年产业引导基金规模1293.39亿元的4倍,引导基金迎来井喷式增长。
1.山东
山东省2014年底出台《关于运用政府引导进促进股权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将设立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到2017年,省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达到100亿元,并以此带动山东形成较为完善的私募市场体系,努力把山东打造成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区域性股权投资中心,建成享誉国内外的私募投资集聚高地。
2015年,山东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已安排14只母基金。这14只母基金包括:农业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业转型升级、节能投资、信息产业发展、服务业创新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旅游发展、现代商务发展、城镇化投资、资本市场、滨海旅游、天使投资和现代种业引导基金,目前14只引导基金已全部进入实施阶段。
资金主要来自专项资金以及中央扶持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切块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增加引导基金规模。投资方式上,参股不控股。子基金的设立条件上,要求引导基金支持的子基金,注册地需在山东境内。本地投资比例上,要求子基金主要投资于山东境内项目和企业,对于子基金募资来源于外省较多的,可适当降低投资山东比例,但不应低于80%。
2.浙江
2015年5月设立总规模为200亿的省产业基金,其中省信息经济创业投资基金50亿,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100亿,省农业发展投资基金50亿,重点支持信息、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业等七大产业以及农业农村发展,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浙江将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省建立产业基金规模达到1000亿以上。
资金主要来自专项资金。投资方式,采取参股加少量直接投资模式。基金规模上,要求区市政府财政资金单独设立的产业基金,首期总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集合所属县市共同设立的,首期总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亿;县(市、区)政府财政资金单独设立的产业基金,首期总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亿。
3.安徽
2014年安徽集中优势资源组建50亿规模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母基金,相比于一般产业引导基金,在基金设立方式、管理运营模式等方面体现了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机结合。在首批三支子基金设立方式上,国有资本出资占70%,社会资本出资占30%,从而突破了一般政府引导基金的“募资难”困局。其次是政府让渡管理权。子基金完全交由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运营,母基金不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不干预基金公司的日常运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基金公司的专业优势。此外,三支基金全部按有限合伙制组建,基金公司不仅负责管理运营,也要负责募资并出资,从而建立起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相互制约的共同体,从体制机制上保证了国有资本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4.河南
2014年12月,河南省政府与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共同建立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见图3),总规模达到3000亿,具体可细分为建信豫资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交银豫资产业投资基金和浦银豫资城市运营发展基金。首批25个募投项目已通过三家银行总行的审批,确定投放额度594亿。
图3 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母基金结构图
子基金设立前将由市县政府和省级投资公司进行项目推荐,随后交由金融机构和省豫资公司履行调查程序。母基金做优先级,地方政府做劣后级,承担主要风险,一旦出现风险,将采取优先劣后的退出机制,保证金融机构的本金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