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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监事会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徐雨光 冯静 物产中大集团监事事务中心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自 2015年整体上市以来,坚定 不移推进 “一体两翼”发展战 略,连续8 年入围世界500 强。集团监事会探索创新工 作机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坚持以风险为导向,以国有 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强化 监督检查,防范化解风险, 走 出了一条具有物产中大特色 的国企上市公司监事会监督 道路。整体上市以来,监事 会帮助集团挽回经济损失超 5亿元。 ■ 建立多层级监事队伍实现监督 “全覆盖”
一是集团层级,按集团公司章程规定,集团监事会 组织架构为:监事共5名,其中监事长1名,内部、外部 股东监事各1名,职工监事2名;二是成员公司层级, 对配备监事长的成员公司根据股东结构和业务规模分 为两类,一类公司监事会由5 人组成,其中股权多元化 的公司,集团委派2名股东代表监事(含1 名监事长), 成员公司推荐2 名职工代表监事,外部股东推荐1 名 监事,另一类全资子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集团委派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含1 名监事长),成员公司推荐1
名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公司监事会受集团监事会和成 员公司党委双重领导。 目前15家已配备监事长的成员公司都已建立监 事会,并规定完善了监事会组织架构,明确人员编制和 岗位职责,搭建起集团监事会监督机制和母子公司监 督联动机制,实现从组织建设保证监督工作的“全覆 盖”。 ■ 成立监事事务中心明确日常事务职责
集团监事会设立日常办事机构——监事事务中 心,2018年中心增挂“监事会办公室”牌子。同时,配 备监事长的成员公司也建立了监事会办公室,承担监事会工作日常事务,进一步健全出资人监督体系。 一是队伍建设。做好成员公司监事会的组织架构 和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服 务意识,提升监事队伍的素质,组织监事队伍的学习培 训;做好年度成员公司监事长的考核工作。 二是制度建设。负责制定完善集团公司监事会工 作制度,规范监事会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和 成员公司监事会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以及公司各职能部 门协同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监督检查。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落实 经营目标责任制及规范履职行为等方面情况的监督评 价;以开展财务监督为重点,负责对集团 “三重一大” 决 策事项的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开展对重大投资项目、重 大风险事项、“四项资金”管理和严重亏损企业等重点 问题的专项检查,及时介入、全程跟踪和准确预警有关 风险,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是风险防控。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重大风 险识别、揭示和预防工作;关注重大投资、担保、资金拆 借、大宗商品贸易、金融业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 风险;推进集团风控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五是日常事务。拟定集团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 并将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向集团监事会报告;协助集 团监事长组织召开成员公司监事长工作会议,并负责 会议记录、保管、存档及有关协调落实工作;负责集团 监事长部署任务的落实和督办工作,并将落实情况报 告集团监事长;负责各级监事会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 负责集团监事会的日常行政事务和服务工作;负责完 成集团和省国资委部署的各项任务;负责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监督审查;公司章程或 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是指导协调。负责成员公司监事的业务指导、 协调和检查;协调成员公司监事与任职公司及集团公 司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研究提出成员公司监事管理 制度和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成员公司监事报告报表 的审核、分析、汇总、报送和归档工作;协调、跟踪成员 公司监事报告和其他监督成果的落实和运用;研究提
出加强成员公司监事会建设的意见建议。 ■ 出台监事工作制度强化监事队伍管理
集团监事会拟定《监事长工作会议管理办法》《监 事工作协同运行管理办法》《成员公司专职监事长管理 办法》《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报办法》《成员公司专职 监事长绩效考核办法》和《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方 案》等六项制度。这些制度涵盖监事会工作基本要求、 报告制度、监督成果运用、考核管理等相关内容,确保 监事会工作有章可循,增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规范性。 强化监事管理,组织开展成员公司监事长年度绩 效考核,主要从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三个 方面10项内容进行考核,结合完成企业中心工作任务 和兼职情况,通过绩效评价进行量化计分,综合确定年 度考核等级,有效激励各监事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 性。 集团监事会组织成员公司监事长先后赴厦门国 贸、福建建发等外省国有企业进行考察交流,学习借鉴 先进工作经验;组织监事会骨干业务、工作实务等培 训,推进监事业务水平交流学习;编印《监事会实务工 作手册》,并组织专业知识测试,成员公司监事会工作 人员48人参加测试,平均成绩达90分以上。 ■ 独立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事工作效力
在全面独立履行对董事会、经营层及其成员监督 职能的基础上,围绕集团 “十三五”战略规划和 “一体两 翼”发展战略,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推进、风险防控等 方面加强沟通协同,通过监事会工作建议书、专项报 告、工作信息交流和走访调研等方式,对重要问题或需 要关注的事项发表监督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董事会、经 营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提示或通报,形成权责明确、有机 结合又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机制。 主持、参加、列席相关会议。近两年监事会共召开 监事会会议6次,审议通过议案33项,监事会成员共出席股东大会3 次,列席董事会会议17次。监事长 及监事直接参加集团党委会、办公会、总裁会、各类经 营工作会议、合规内控与风控会议等,全面获取经营 管理信息,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建议,提高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集团连续两年荣获中国卓越IR最佳信 披奖)。 开展专项检查。一是按照省国资委部署要求, 2017年-2018年,累计开展省属企业基金投资情况、 经营风险管控、2017年经营风险管控检查中发现问 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成对外并购和股权多元化投资 管控情况4专项检查。二是围绕集团中心工作,2017 年,针对“资产负债率偏高,流动比例偏低”的财务状 况,开展流动性风险排查专项检查。2018年,开展2 次检查,分别是组织15家重点成员公司监事会对 2017年不动产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按 集团“瘦身强体”工作要求,对集团范围内截至2018 年10月底前经营亏损企业进行财务检查。三是根据 集团党委要求,2017年,对一家成员公司发生的风险 事项开展调查工作,以专报形式报送集团党委,目前 该事项已收回全部款项,解除风险。2018年,完成2 项专项检查,分别对2家成员公司股权收购决策事
宜、产品销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查清事实,并形成调查报告报送 集团党委。 积极建言献策。一是及时预 警企业的重大风险,有效维护国 有资产安全。两年来,监事事务 中心对经营中出现或者可能出现 的问题经过调查研究积极谏言, 递交风险事项报告11份,专项监 督检查报告8份,向成员公司发 出建议函1份,监事会年度报告2 份。如2018年一家成员公司发 生诉讼案,该公司监事长建议通 过拍卖炼铁产能指标实现债权清 收,最终追回本金1.8亿元、利息 1.09亿元,共计2.89亿元,成为全国首个产能指标司 法拍卖案例。二是搭建监事工作交流平台,提供深层 次、个性化服务。两年来,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累 计组织成员公司监事会开展专题调研活动34次。根 据调研情况,撰写专题调研报告,突出各基层单位在 内控制度建设、风险化解处置、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 的主要问题,服务企业稳定发展。 开展“董监高”年度履职评价工作。为规范和监 督董事会、高管层履行职责,监事会于年内围绕董监 事参会、调研、发言、沟通等履职信息,结合高管绩效 达成及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情况,组织开展了年度董、 监事、高管履职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注重各方沟 通协调,完善评价机制和履职档案,完成履职自评、互 评、他评等评价环节,通过履职评价向董事会、高管层 及各监事提出了工作改进建议,并按要求向监管部门 和股东大会报告年度履职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