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商学院 邱 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将财会监督列示在党和国家的“十大监督”之中,这为新时代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赋予了新内涵,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我省事业单位在推进财会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自2019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开始执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套账并行且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新政府会计制度,使事业单位的报表体系进一步健全、会计核算进一步规范、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时,部分事业单位还存在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完善,财会监督在事前、事中职能发挥缺位,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内部控制监督的内生动力不足等现象。笔者结合日常学习探讨和研究思考,提出如下建议:
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践行财会监督约束。相比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财会信息的夯实,部分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更加关注项目资金最大额度的争取。迈入新时代,结合新要求,事业单位需要将全面预算管理作为财会监督的重点:一是对参与经费预算编制的人员进行分级授权,明确责任划分,强化预算编制会计监督;二是完善预算指标日常使用、调剂报批及报账报销等,对资金分配使用进行严格的跟踪控制与监督;三是对预算执行效果进行考评打分,找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点”“盲点”并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实行绩效考核结果与下个年度预算经费安排挂钩,环环相扣,将绩效评价作为财会监督的重要支撑点。
筑牢财会基础工作,增强财会监督效能。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在业务处理过程中,不仅要严格遵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及《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要求处理程序化问题,也要有针对性地灵活处理非程序化问题,力求从源头堵住财会漏洞;优化财会人员配备,鼓励财会人员继续学习深造,考取相关资格证书,筑牢业务处理理论知识基础,提升事业单位人员专业素质;积极开展针对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学习教育活动,打造“学法规、学政策、学理论、学业务”的财会人员自我提升的学习体系,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专业素养与技能水平;探索引入专业的财会中介机构,采取购买中介机构财会服务的方式使其共同参与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监督相关事项,形成财会监督合力,为政府部门提供辅助监督及决策参考。
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推进财会监督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财会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业务,加强岗位责权划分,针对不同岗位业务工作的难度和风险等级设置分级审批权限,确保各岗位职责明确、相互制衡、相互监督,以期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能够落地生效并适时完善更新;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内控,营造良好的内控管理氛围,普通职工要有敢于讲真话的勇气,领导干部要有乐意听真话的肚量,能够将问题短板主动暴露出来,形成上下同心、协力解决难题的大好局面;改变“重事后查究、轻事前监督”的局面,让“事前监督”不再流于形式,形成“事前监督预警、事中整合控制、事后反馈纠正”的单位内部监督控制流程,强化风险识别能力,加强重点业务风险防控,做到防范于未然,避免风险隐患转化为风险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