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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 高等学校》公开征求意见

  财政部近日研究起草《事 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 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具体指 引》),并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指引》的起草主要遵循依法 依规制定、注重操作性、紧密结合会计 核算 3 项原则,旨在规范高等学校成本 核算工作,提升高校内部管理水平和运 行效率,支撑高校预算拨款和学费标准 制定,更好地服务高校全面实施预算绩 效管理,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具体指引》共六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制定目的 和依据、适用范围、成本及成本核算的定 义、组织管理、成本核算周期、成本信息 需求、成本核算一般程序和其他要求。
第二章为成本核算对象,主要规 定高校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原则、主 要规范的成本核算对象等。 第三章为成本范围和成本项目, 主要规定高校成本范围和成本项目的 设置要求、成本项目与财务会计信息 的关系、专业业务活动的成本项目等。
第四章为业务活动成本归集与分 配,主要规定业务活动成本核算的基 本方法、高校成本核算过程中的部门 分类、成本归集与分配流程、直接费用 和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行政及后 勤管理部门费用的分配等一般要求, 以及院系教育成本、学生教育成本、科 研活动成本的核算流程和方法等。
第五章为成本报告,主要规定成本 报告的定义、分类、内容、编制要求等。
第六章为附则,主要规定教育主 管部门和高校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管 理办法和报表格式,以及高校其他成 本核算需遵循的制度 、解释权 、生效 日期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