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评审资讯 > 高会评审材料要求 > 湖南省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及年度考核等有关要求

湖南省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及年度考核等有关要求

   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已经开始准备了,考试条件试题评审流程有什么变化,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以下是高会考评最新资料。

申报人员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

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含已达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退手续仍在职在岗的专技人员)可申报参评会计高级职称。

在职在岗,指申报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职且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且近1年内在单位财务会计岗位上从事过财务会计工作(在岗)。

(二)特殊人才申报条件

通过考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后,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中连续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按照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和程序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入选全国高端会计人才(或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获得毕业证书,可不受学历资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业绩成果限制,直接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入选我省财会金融人才项目(或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获得毕业证书,可不受学历资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业绩成果限制,直接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企业博士后(财务会计方向)人员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高级会计师职称。

(三)年度考核等要求

申报人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应为“合格”以上。年度考核结果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议,可在量化评审环节赋予评价权重进行量化加减分,也可作为“一票否决”的评议内容。

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考试通过,我们准备了相关辅导:

高级会计师论文定制辅导班

 高级会计师高质量论文辅导班(赠送当年考试辅导课程)

 高级会计师论文代表作辅导班(赠送当年考试辅导课程)

  高级会计师论文辅导专家审稿班

 高级会计师评审和业绩专家指导班(赠送当年考试辅导课程)

 高级会计师高质量论文辅导班(赠送当年考试辅导课程)

高级会计师评审业绩辅导+高会评审论文发表定制辅导班2篇(赠送当年考试辅导课程)

 

18年以上深耕高会论文、评审和考试服务,深刻把握各省市评审要求和特点,专业服务水平高,质量提升明显。 

强大师资力量,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保障,考试评审过关无忧。

 奥财网线,高会评审高会论文辅导,让你一次通过,早日拿证。

扫描微信获取最新高会资讯,最新最快考评信息一网打尽。

联系方式:

奥财网校www.kjlww.com 

网校联系 QQ:898180377,      389961449

奥财网校邮箱:kjlww@vip.163.com

扫描为微信好友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